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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0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010-07-14 02:57:00 来源:中华考试网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 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执行。在资格审查中对工作年限的掌握,请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中第六条规定执行。凡符合条件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试。

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统字[1995]46号

第六条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第七条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六条所列基本条件外, 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第八条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甲种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六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统计专业初级资格(含本规定实施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统计员、助理统计师资格或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统计专业职务),并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乙种考试合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人事部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办发[2000]100号)

六、要按照各专业资格考试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度年当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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