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因资格审查不严,致使不符合《招考简章》规定条件的考生进入考试环节,由招考单位承担责任,而该考生的考试成绩也将做无效处理。”省公务员招考办负责人说,今年的考生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如果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5年内将不得报考公务员。
【报考省级机关职位 要有基层经历】按照今年的招考政策,着重强调机关干部要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青年学生中择优选拔培养。因此,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省人事厅负责人对此解释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企事业单位或以下机关工作的经历,包含在监狱、劳教场所工作的经历,时间计算到2008年7月。
【部分岗位向少数民族考生倾斜】今年要求有招考计划的各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在职位设置上,要划定不低于三分之二的招考人数比例,专门面向少数民族考试公开招考。不仅如此,按照规定,报考省及以下各级政府民族实物管理部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机关,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机关,民族乡,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中可享受加5分。
【博士报考 条件可放宽】为吸引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充实到各级党政群机关工作,今年对这类报考人员都适当放宽条件。据省人事厅负责人介绍,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不受是否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