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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2009年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证书领取通知

2010-05-27 23:36:00 来源:中华考试网
关于2009年造价工程师、招标师、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增项、审计师等考试证书领取通知

  2009年的造价工程师、招标师、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增项、审计师等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到,请以上考生或代领人员按要求携带如下证件和物品到人事局219房间领取。特别提醒:每日上午领取证书!

  一、造价工程师、招标师、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通过人员携带:

  1、 准考证(原件);

  2、 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3、 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

  4、 2张照片(一张一寸、一张两寸,近照)

  二、审计师考试通过人员携带:

  1、 准考证(原件);

  2、 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3、 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

  4、 3张一寸照片。

  另外,一级建造师增项还需携带一级建造师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领取证书正在办理中,请考生速来办理。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请在考试结束后两年内领取,过期不予办理。准考证是领取证书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丢失后果自负。

  需要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与市人事局培训中心(217房间)联系。电话:282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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