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山西运城永济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已公布,8月10日—14日报名。©无忧考网现将原公告公布如下:
1.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确保2025年全市年满6周岁儿童和当年小学毕业生全部入学。
(二)“两个一致”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产)权证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划片就近入学,户籍地址与房屋所有(产)权证地址不一致的,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三)“公开公平”的原则。各学校要通过校园网、微信平台、公告栏、电子屏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本校的招生政策和相关信息,并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和服务。公开本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划片范围、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咨询方式、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教体局咨询电话:8022064。
(四)“限轨制和班容量”的原则。全市小学招生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招生每班不超过50人。各校招生一律不得突破核定的轨制和人数。
2.规模轨制和招生范围
各学校按照教育部门审定的轨制及范围(见附件1)和国家规定的班容量,严格限定在本服务区内招生。尤其是城区中小学校和民办学校,务必严格自律,规范执行。
3.报名时间及方式
新生的网上报名时间:8月10日—14日;
学校核验资料时间:8月15日—19日;
民办学校摇号时间:8月20日—21日;
进行二次分配时间:8月22日—24日;
发放录取通知时间:8月25日—26日;
新生均衡编班时间:8月27日—28日。
2025年所有新入学的学生通过“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统一报名,按照公示的中小学服务区划分情况,依照实际居住地,如实填写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信息,进行网上报名(见附件3)。小学一年级学生应为2019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儿童。未按规定时间在运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平台报名、填报个人信息的学生,待招生工作结束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4.招生办法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公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根据报名情况,按照下列类别进行审核。第一类:“两证一致”适龄儿童;第二类:“两证不一致”,但房产在划定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第三类: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第四类:经商人员子女。
第一类:“两证一致”适龄儿童。是指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在划定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今年“两证一致”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实现网上核验,家长不需要再到学校审核资料,大程度方便学生和家长。
第二类:“两证不一致”适龄儿童。是指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但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且房产在划定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在规定的时间,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土地证、不动产证、房产备案合同、公租房合同)按照学校的安排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
第三类: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各校要将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清理取消“学前教育完成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不合规的证明材料和时限要求。凡父母或监护人同时具有当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半年以上)的农民工子女,安排在公办中小学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在永投资外来人员子女参照上述条件享受当地同等待遇。根据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精神,各中小学校要对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大招商项目随迁子(女)优先安排入学。
落实国家鼓励生育政策,缓解多孩家庭接送困难,兄(姐)符合划片就近入学条件且就读学校学位充足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可按照同一学段同校、不同学段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二孩、三孩入学就读,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
驻永武警和解放军部队子女就近安排在公办中小学就读。根据永济市双拥办有关精神,驻永部队子女入学持户口簿、父亲(或母亲)军官证、出生证明到所在学区的公办中小学报名并安排就学。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就近入学,由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学生身体状况,通过随班就读、特教学校上学、送教上门三种方式确保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接受普通教育的,普通学校要确保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不得拒绝接受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第四类:经商人员子女适龄儿童。是指在我市划定的招生范围内经商(提供户口本、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2025年1月1日前注册)的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按照学校的安排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民办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市教体局规定的办学规模进行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不得跨县域招生。外省市学生就读我市民办学校的,需携带务工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到学校进行现场核验,核验通过方可参与报名摇号。
各民办中小学全部纳入招生平台统一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教体局及时向社会公布报名情况。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电脑摇号录取,依摇号随机产生的录取序号性录足。电脑摇号派位要全程录像,各民办中小学要主动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市教体局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在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且有本校学籍的应届小学生可直升本校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大于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初中招生结果;小学毕业生意愿直升人数不超过初中招生计划的,应全部录取。
5.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
(一)规范信息采集。各校要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切实方便群众。学生相关信息应在招生入学时性采集,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二)加强学籍管理。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各校要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学籍录入、接转、接续等工作,确保“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初中学籍注册时间截止后,初中学校要及时向学籍管理部门报告尚未报到的新生。对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未接续初中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排查,及时处理问题学籍。
(三)均衡配置师资。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必须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度。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划分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等。各校要以电脑随机派位或摇号等形式进行公开编班、教师配备等工作,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部署。市教育局对接住建、民政、公安、大数据、行政审批等有关部门,优化“运城市中小学招生报名平台”有关功能,推动实现义务教育新生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一网通办,区城内户籍、居住证、房产证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自动比对审核入学证明材料,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做到“房户一致”符合条件的学生不需要再到学校审核资料,切实减轻家长的入学焦虑,真正让数据多跑路,让家长少跑腿。
(五)实行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各校要将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作为落实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重要举措,不断优化招生入学政策措施,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强化招生信息公开,持续优化招生入学流程。同时,强力查处违规招生事件,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附件4),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公办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约谈、警告、通报、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对违反招生规定的民办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将违规行为纳入年检内容,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约谈、警告、通报、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罚款、减招、停招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提请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因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教体局将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就学黄牛、招生骗子”等违法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招生秩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附件:1.永济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轨制及招生范围
2.永济市2025年起始年级新生花名册
3.永济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须知
4.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