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滕州籍或配偶、父母(或配偶父母)有滕州常住户口的滕州市外教育系统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计划引进33人,具体如下表:
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产生富余计划时,该富余计划将用于本次递补:
①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岗位因故出现空缺;
②本年度公开招聘教师等工作出现岗位空缺数。
从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不区分具体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二、引进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中小学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以后出生),并取得相应报考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①近5年获得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业务称号的;②近5年获得地市级以上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的;③获得地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特级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的。
(三)人员必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通过合法渠道进入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并且手续齐全。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五)自愿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聘用后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工作试用期满且已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从事一线教学岗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引进范围:
1.未经具有用人主管权限单位审核同意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形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的人员。
3.近三年有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定档次、未参加年度考核的(试用期除外);
4.原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调配政策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原则
(一)对口安置原则。按拟引进人员现工作单位类型、学段、学科等,安排到我市教育系统对口事业单位;同时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和学校教师岗位空缺情况作适当调整。引进人员津贴补贴、专业技术职称等待遇落实,按我市现行政策执行。
(二)服从调剂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觉服从组织、人社、教育体育部门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不再考虑原有行政职务。
四、引进程序
(一)现场申请
申请人须取得现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填写《2025年滕州籍优秀教师回引申请表》(附件1),加盖上述部门公章并签署意见;在线填写《2025年滕州籍优秀教师回引报名信息表》(附件3)。
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页)。本人是非滕州籍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明及相应户籍材料等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
②编制证明(附件2);
③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证明;
④教师资格证书(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还需要提供教师资格网的网页查询截图);
⑤无犯罪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
⑥个人征信证明;
⑦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⑧从教以来所获荣誉材料(区县级以上,按奖励重要性排序,8件以内);
⑨一线教学经历佐证(学校盖章);
以上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应如实提供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引进,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以上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手续完备,并按顺序准备好,现场提供纸质版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8月7日-8月8日(8:30-12:00,14:00-17:00)
审查地点: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教育服务大厅。
(二)确定拟引进人选
资格审查过后,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数量,进行面试、量化评分等方式,确定拟引进人选及选岗顺序。
(三)体检和考察
评选结束后,根据报名、审核、面试、量化评分等结果,依次择优录取,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师德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四)审批调动
对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本通知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2-5514029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2025年滕州籍优秀教师回引申请表.doc
附件2:编制证明(模板).doc
附件3:《2025年滕州籍优秀教师回引报名信息表》.png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中共滕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