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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东枣庄滕州籍优秀教师回引公告(33人)

2025-07-29 12:02:00 来源:滕州市人民政府
【导语】2025年山东枣庄滕州籍优秀教师回引公告已发布,©忧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image.png  根据枣庄市委市政府“榴枣归乡”工作要求,结合滕州教育工作实际,现就有关公开引进在滕州市外工作的中小学教师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滕州籍或配偶、父母(或配偶父母)有滕州常住户口的滕州市外教育系统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计划引进33人,具体如下表:
image.png
  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产生富余计划时,该富余计划将用于本次递补:

  ①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岗位因故出现空缺;

  ②本年度公开招聘教师等工作出现岗位空缺数。

  从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中,不区分具体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二、引进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中小学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以后出生),并取得相应报考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①近5年获得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等业务称号的;②近5年获得地市级以上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的;③获得地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特级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的。

  (三)人员必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通过合法渠道进入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并且手续齐全。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五)自愿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聘用后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工作试用期满且已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从事一线教学岗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引进范围:

  1.未经具有用人主管权限单位审核同意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形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的人员。

  3.近三年有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定档次、未参加年度考核的(试用期除外);

  4.原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调配政策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原则

  (一)对口安置原则。按拟引进人员现工作单位类型、学段、学科等,安排到我市教育系统对口事业单位;同时结合教学工作实际和学校教师岗位空缺情况作适当调整。引进人员津贴补贴、专业技术职称等待遇落实,按我市现行政策执行。

  (二)服从调剂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觉服从组织、人社、教育体育部门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不再考虑原有行政职务。

  四、引进程序

  (一)现场申请

  申请人须取得现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填写《2025年滕州籍优秀教师回引申请表》(附件1),加盖上述部门公章并签署意见;在线填写《2025年滕州籍优秀教师回引报名信息表》(附件3)。

  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页)。本人是非滕州籍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明及相应户籍材料等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

  ②编制证明(附件2);

  ③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证明;

  ④教师资格证书(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还需要提供教师资格网的网页查询截图);

  ⑤无犯罪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

  ⑥个人征信证明;

  ⑦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⑧从教以来所获荣誉材料(区县级以上,按奖励重要性排序,8件以内);

  ⑨一线教学经历佐证(学校盖章);

  以上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应如实提供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引进,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以上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手续完备,并按顺序准备好,现场提供纸质版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8月7日-8月8日(8:30-12:00,14:00-17:00)

  审查地点: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教育服务大厅。

  (二)确定拟引进人选

  资格审查过后,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数量,进行面试、量化评分等方式,确定拟引进人选及选岗顺序。

  (三)体检和考察

  评选结束后,根据报名、审核、面试、量化评分等结果,依次择优录取,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人员参加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师德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四)审批调动

  对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

  本通知由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2-5514029

  附件>>>点击查看

  附件1:2025年滕州籍优秀教师回引申请表.doc

  附件2:编制证明(模板).doc

  附件3:《2025年滕州籍优秀教师回引报名信息表》.png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中共滕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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