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单位概况
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始建于1980年10月,是一所公办的完全中学,为海南省首批省一级甲等省级重点中学,亦是海南省一所本土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同时被认定为海南省首批“海外华裔子弟华文中学教育基地”。建校四十五年来,我校始终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牢记“学做人、会读书、勤锻炼、勇拼搏”的校训,秉承“艰苦创业、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附中精神,以“建设一流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为奋斗目标,坚持爱国主义为核心,致力于探索一条以先学做人,后勤奋读书为特色的海师附中发展道路。近年来,办学质量获得了社会各界及同行的高度认可。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名。具体详见《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30周岁以下(1995年7月30日(含)后出生)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毕业生及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30日(含)后出生)且有中小学一级职称及以上的专任教师。应聘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符合各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同时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7个工作日,其中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后续招聘工作中的补充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发布。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以JPG或PDF格式图片上传,按报名材料提交顺序,将文件打包为“姓名+学科”命名的压缩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签署《考生诚信书》,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邮箱
报名时间:7月30日8:30至8月 5日21:00
报名邮箱:b65728088@163.com
3.报名材料
网络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人”处须本人手写签名)。
(2)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参加考试身份的有效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考生诚信书(见附件3),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
(8)与应聘岗位的学科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需获得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9)35周岁以下且有中小学一级职称及以上的专任教师应聘者须附加提供:
①大学教育期间获得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含本科、硕士与博士)。
②与应聘岗位的学科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③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
④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⑤我省在编中学教师应聘须附加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本人参与我校公开招聘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非在编且报考当天已经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教师应聘须附加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本人参与我校公开招聘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社保清单、劳动合同。
⑥其它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与业绩证明材料。
⑦个人工作业绩简述。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安排在编在岗的3名人员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名截止时间后7天内完成并及时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上公布,同时公布考试相关事宜。报名期限(2025年8月5日21:00)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查看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于2025年8月7日8:00-17:00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如未达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取消,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需留意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公告。
(三)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以及招聘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为闭卷考试,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原则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的50%,如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的,应当经海南师范大学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划定。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进入考场考试,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网站公布3天。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报名时上传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报考具有5年(含5年)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岗位的人员须提供5年以上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并盖章。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在职教师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不通过,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开展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不同岗位邀请5或7名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考官小组专家成员占比不超过60%。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整个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上网公示。
(1)面试方式:教学+答辩+实验操作(实验操作仅限生物、化学学科)。
(2)面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教材解读、课堂组织等教学实践能力和适应岗位的能力。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进入考场考试,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学校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
4.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学校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如出现并列,递补顺序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递补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发布。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师范大学审核,经海南师范大学同意后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发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备案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学校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和招聘中的主要材料报送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道的,学校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2、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延长,但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招聘人员需依据《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专业技术人员竞聘方案》进行竞岗。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有关规定,学校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有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向学校说明并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
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海南师范大学及我校两级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四)监督联系电话
1.海南师范大学纪检一处:0898-65882013(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0898-65881451(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纪委办公室:0898-65728599(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7号。
联系电话:0898-65728088、 65728566(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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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2.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考生诚信书
4.同意报考证明
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