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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温州市瑞安市事业单位招引优秀硕博人才55人 报名时间7月31日-12月30日

2025-07-28 13:25:00 来源: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语】©无忧考网小编根据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5年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引优秀硕博人才公告”得知,2025浙江温州市瑞安市事业单位招引优秀硕博人才55人,报名时间为7月31日-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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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素质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2025年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引优秀硕博人才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硕士研究生须具有温州市户籍,博士研究生须具有浙江省户籍(均以2025年7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与招引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和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9.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10.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专科起点的毕业生;

  11.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引范围和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高校或浙江省3所“省市共建”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均不含独立院校,下同);

  (二)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毕业院校须为第二轮“双一流”高校或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高校或浙江省3所“省市共建”高校;

  (三)国(境)外位列新QS(泰晤士、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榜单前200名高校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其全日制本科毕业院校须为第二轮“双一流”高校或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院校或浙江省3所“省市共建”高校;

  (四)博士研究生。

  三、招引岗位及要求

  (一)招引岗位等事项详见《2025年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引优秀硕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引岗位有代码的专业资格审查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2025年硕士专业目录查询”。“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若报名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相近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三)“1001岗位”为“统筹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专业要求不限;具体用人单位及岗位由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考生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四)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30日(“1001岗位”截止到考生实际报名的前一天)。

  (五)截止到2025年7月30日(“1001岗位”截止到考生实际报名的前一天),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六)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合格的人员报考要求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岗位的,可凭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地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主观题成绩证明先行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七)岗位一览表中的用人单位,如机构改革后单位名称变更的,则以机构改革后的单位名称为准。

  四、招引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引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1001岗位”采用发送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7月31日9:00—2025年12月30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7月31日9:00—2025年12月31日17:00。

  报考人员要在报名时间内按以下要求将报名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如李四+浙江大学+土木工程+硕士研究生)发送至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子邮箱rarsjsy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须制作成1个(切勿多个)PDF格式文档,要求简洁美观、目录清楚、内容清晰。材料涵盖以下内容并依次按目录及要求整理(如有缺项,且不影响报名资格的,可在目录下写“无”):

  ①自我介绍。要求字数300字内,正文用仿宋4号字体。

  ②《2025年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引优秀硕博人才“1001岗位”报名表》。

  ③身份证。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④户口簿。要求提供有效户口簿首页、户主信息页及本人信息页。

  ⑤学历学位证书。要求提供高校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属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请报考人员注意,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在收到回复邮件后才算本次报名受理成功。若出现技术原因导致报名受阻,请及时联系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577-65812876)。

  2.除“1001岗位”外,其他岗位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7月31日9:00—2025年8月6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7月31日9:00—2025年8月7日17:00。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仔细阅读诚信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上传)相关信息。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1001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信息、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温馨提示:报名时间结束后审核不通过的,将不再予以改报,请报考人员注意时间节点,提前报名。

  3.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8月8日9:00-2025年8月10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调整招引计划数和现场改报

  此次招引“博士研究生”岗位(代码:1001、2101、2301)岗位开考比例为1:2,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1:3。缴费确认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引计划。

  招引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进行线下现场改报,改报时间定于2025年8月13日9:00-11:00、14:30-17:00;地点设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瑞安市商城大厦11楼1117办公室)。逾期未到线下现场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退还考试费。

  5.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5年9月24日-9月27日。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科目:2025年9月27日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博士研究生”岗位(代码:1001、2101、2301)无需笔试直接予以入围资格复审,其他岗位须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笔试成绩仅用于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纳入后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有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等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引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由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瑞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1001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并向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面试(面谈)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5年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引优秀硕博人才报名表》(从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含有本人手写签名和免冠近期照片),“1001岗位”考生提交《2025年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引优秀硕博人才“1001岗位”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原件及复印件;

  3.高校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

  5.学历专业属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复审不予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面谈)

  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面试(面谈)。

  “博士研究生”岗位(代码:1001、2101、2301)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职业规划、岗位匹配度、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中共瑞安市委党校理论教师”岗位(代码:1401、1402)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限15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素养、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试讲范围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另行加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考察。

  面试(面谈)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若“1001岗位”在首次面谈后未完成招引计划数的,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随时接受报名,并不定期安排面谈,直至完成该岗位的招引计划数。

  (五)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考察期间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后放弃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引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度,按招引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须将户口迁移到瑞安市。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考生对用人单位的可报考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2025年7月29日11:00前(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2025年7月29日17:00前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二)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引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引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四)本次招引无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辅导培训。

  (五)本公告由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引咨询电话:0577-65812876。

  本次招引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uian.gov.cn/col/col1229197229/index.html(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公招公选)

  附件:

  1.2025年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引优秀硕博人才岗位一览表

  2.2025年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引优秀硕博人才“1001岗位”报名表

  3.相关高校清单

  附件1,2.doc

  附件3.相关高校清单.xls

  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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