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5年江苏宿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已出炉,®无忧考网现将原公告公布如下:
各县(区)教育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工作办公室,市湖滨新区教育局,苏宿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市洋河新区教育局,市直各初中:
现将《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宿迁市教育局
2025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现就做好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一)压实招生责任。各县(区、功能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负责属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划区域招生,分区域管理”的职责要求。公办学校严格按施教区招生,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青少年做到应收尽收。各县民办学校面向县域范围招生,中心城区(含市直、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宿工业园区和市洋河新区)民办学校可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招生。
(二)落实免试入学。公民办学校不得通过组织文化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学科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入学后实行均衡分班,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积极推进起始年级标准班额办学,强化新生学籍注册审核,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漏办学籍等现象。
(三)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报名、同步审核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民办学校在审批区域内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各地要对民办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对有停办风险的,属地教育主管部门要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确保招生稳定。
(四)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应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五)落实公办学校“长幼随学”政策。为缓解学生上下学“接送难”问题,同一家庭多子女同时在小学或初中就读不同公办学校的,结合家长和学生意愿,可按照“长随幼”或“幼随长”的原则,由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同一所学校或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每年暑期性受理“长幼随学”申请,具体受理时间以各地统一发布为准。
(六)加强特殊群体关爱。符合条件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由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切实做好留守儿童、特需儿童、孤儿、经济困难家庭子女等群体的入学及关爱工作,建立健全入学工作台账,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安排中、重度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残障儿童少年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其中,中心城区视听障碍儿童安排至宿豫区特教学校,智力障碍儿童安排至宿城区启智学校)。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障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有条件的地区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各地应依法对残障儿童少年开展教育评估认定并进行科学安置。
(七)强化控辍保学。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建立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比对机制,健全控辍保学常态长效机制,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及时更新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控辍保学台账中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信息。建立“一对一”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全力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二、切实规范招生入学全流程管理
(一)入学条件及报名。根据规定,一年级入学需年满6周岁,为2019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七年级入学应为小学已毕业的学生(以学籍信息为准)。严禁已取得小学或初中学籍的学生“重复”报名。加强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审批管理,确因身体等不可抗因素提出申请,经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就读公办学校按施教区认定条件执行。各县(区、功能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资格认定条件。
(二)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健全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按照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严格按照学籍信息采集表内容采集学生及家长信息。除统一使用的阳光招生平台外,所有学校一律不得使用其他APP、小程序作为学校招生入学平台。
(三)招生时间及要求。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由各县教育局研究确定,中心城区小学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8日—6月24日,初中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6日—7月2日。
依据国家、省、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规定,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所有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1+1”招生入学政策进行招生。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招生报名平台上,根据学校报名条件选定1所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可以再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审核录取。符合施教区认定条件的,公办学校采取书面通知入学,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性全部录取。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招生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进行电脑派位录取。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意愿超过初一招生计划的,面向校内直升意愿生源进行电脑派位录取。民办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经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生源,不得跨招生区域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录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不得自行放弃。被民办学校录取后,擅自不报到的不享受中考指标生加分政策。教育主管部门可根据生源和学位情况,制定调剂方案,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调剂安排的学生与调剂学校施教区内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进一步强化招生工作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各县(区、功能区)要研制本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并及时报市教育局备案,不断完善招生入学的政策、规定、程序、办法,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合作,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作用,加强招生入学政策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要加强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应急协调机制,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和突发事件。要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各校可在网上报名前一周内开展招生宣传,不得提前宣传、不得虚假宣传、不得诋毁其他学校。要加强对招生流程、网上报名操作等解读和指导,让家长感受到阳光招生的惠民和便利。
(三)坚持公开透明。所有公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和简章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公开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等相关信息。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纪检等部门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严肃追责问责。各地各校要严肃招生纪律,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招生过程监管,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对舆情较多的热点学校的招生指导,发现问题立查立改。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