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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公开选聘教师10名 6月19日-20日报名

2025-06-12 11:17:00 来源:莲都区人民政府
【导语】2025年浙江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公开选聘教师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5年6月19日-6月20日,®无忧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image.png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决定开展2025年公开选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共10名。具体选聘岗位条件详见《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25年公开选聘教师计划》(附件1)。

  二、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浙江省范围内在编在岗事业编制教师。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8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取得相应学科县(市、区)学科带头人;②市教坛新秀(地级市)及以上荣誉者;③市(地级市)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④入围省级以上精品课程者;⑤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⑥取得市学科带头人(地级市)及以上荣誉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5)具有报考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在报考学科任教满3年及以上;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8)具备选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计算工作经历、服务期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低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6)报考人员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栏)发布公告。

  具体选聘岗位、计划数和资格条件等可在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25年公开选聘教师计划》(附件1)查询。

  (二)报考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教师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9日-6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407会议室(丽水市莲都区天宁街880-1号)。

  报名所需材料:《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25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书(附件3)、报考学科任教满3年以上和历年年度考核证明(学校盖章)原件一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名,委托报名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和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聘计划数1:3比例的,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决定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开考。

  2.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5年6月27日上午9:00-12:00。

  领取地点: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408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天宁街880-1号)。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者除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岗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将在参加该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课堂教学考核(模拟上课)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入围面试的考生需同时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各学科岗位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相关信息在本次公开选聘信息发布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开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服务年限按照莲都区调配政策执行。

  选聘对象在接到通知后,须在半个月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本次选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报名、笔试、素质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公开选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在指定网站公布: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公开选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78-2128725。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0578-2021912。

  附件>>>点击查看

  1.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25年公开选聘教师计划

  2.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25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书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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