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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江西萍乡中考录取时间安排

2025-06-11 14:30: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语】©无忧考网小编根据萍乡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印发《萍乡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得知,2025年江西萍乡中考录取时间7月份分批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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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录取

  (一)普通高中录取

  1.分数线划定

  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下达至各校的招生计划,遵从考生志愿,按分数高低,分批次划定全市各普通高中的统招线、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萍乡中学(含汪公潭校区、翠湖校区)均衡招生分校录取线和最低控制线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划定并公布。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教育考试部门划定各县区重点高中均衡招生分校录取线和均衡招生最低控制线,并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备案。

  2.录取批次顺序及录取办法

  今年普通高中录取工作集中在7月份分批次完成。市教育考试中心将严格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先统招均衡后自主招生、分数从高到低、招生计划的原则,对公民办学校分批次录取。各招生学校应及时通知并组织已录取的考生报到。已录取的考生若未按时到校报到,视为放弃该批次录取,可参加下一批次录取(不含提前批次已录取的考生)。市教育考试中心在招生平台录取的结果将是各校建立普通高中学籍的凭据。

  (1)提前批次:

  ①江西海军航空实验班: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海军航空实验班招录工作的通知》。

  ②萍乡市飞行员实验班:设芦溪中学,招生方案报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执行(咨询电话:0799-7551987)。

  ③“安源红”班:设安源中学:招生方案报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执行(咨询电话:0799-7101087)。

  提前批次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学校录取。

  (2)第一批次:萍乡中学(汪公潭校区、翠湖校区)、湘东中学、芦溪中学、上栗中学、莲花中学。

  第一批次学校执行先统招再均衡招生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招生学校的统招线按本校的30%招生计划确定并录取;70%招生计划为均衡招生计划,其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均衡生招生指标必须在考前下达并公示。所有参加均衡生招录的考生,其成绩必须达到均衡生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若某初中学校在划定的均衡生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有未完成的均衡生招生计划,市、县教育考试部门将收回,并在招生范围内对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且符合均衡生招生资格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逐个调剂录取,直至调剂计划全部完成。

  规定萍乡中学汪公潭校区、翠湖校区的均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在统招线下25分以内划定,各县区的均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

  (3)第二批次:萍乡三中、安源中学、麻山中学、大安中学、莲花县坊楼中学、各民办高中。

  按照“公民同招”原则,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统一报名、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统一在招生平台按招生计划、学考成绩和志愿排序择优录取。各民办普通高中要在考前主动向社会公示其招生章程(需报属地教育局审核备案),内容包括办学条件、收费标准、招生计划、学生培养等方面,接受社会监督。第二批次民办学校若存在报到缺额情况,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可降分按属地招生原则补录一次(不得低于全市统一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自主招生录取:按《萍乡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办法》(萍教发〔2024〕12号)文件执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工作按《萍乡市普通高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实施方案(修订)》执行。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独立编班,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考生若参加自主招生且被预录取,可放弃原文化统招学校,经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后改录。

  (5)第三批次:经省教育厅批准招生的综合高中。根据考生在招生平台所填报的志愿,按招生计划、学考成绩和志愿排序择优录取。报到后若存在缺额情况,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可降分按属地招生原则补录一次(不得低于全市统一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6)返乡回籍生录取:对在外省、外市参加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回户籍所在地录取的随迁子女,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学生所在地考试分数,结合萍乡本地录取分数线,按“考生成绩/所在地总分×萍乡总分”进行换算,参照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本地户籍要求:以家庭为单位的居民户籍,且3年内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学校或其他单位集体户籍、投靠亲属户籍、与户主无亲属关系户籍等不作为普通高中招录的户籍依据)。考生需提供地市级考试成绩证明(含各科目总分)、意向录取学校申请书、户口簿复印页(递交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25日,地点为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汇总后向省教育厅申请招生计划。

  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市教育考试中心将会在招生平台上开放考生录取查询结果,同时给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提供录取新生花名册、全市统一制定的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是考生录取到普通高中的最重要凭据,也是办理高中学籍的重要依据。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新生录取通知书的管理,要按时、妥善、安全发放到考生手中,严禁自行制定、滥发学校录取通知书。

  (7)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严格执行《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2〕8号),加强“人籍分离”考生的资格审查,坚决防止学校变相“掐尖”招生,禁止“中考移民”。考生若通过临时转户籍、挂、靠户籍或无正当理由转移户籍等方式,借“随迁子女”名义在省内跨设区市就读,不开具成绩证明,不审批转录申请。在我市参加了初中学考的考生如需返回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就读,须提供考生当地户籍证明。

  (二)中、高职(专、校)录取

  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和普通中专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市、县属职业高中录取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录取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中职类学校原则上应在招生平台按照志愿批次进行录取,志愿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实行自主招生,并统一在招生平台办理录取手续。录取至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普通中专和职业高中的学生原则上应参加初中学考。

  1.2025年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计划、考生院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和初中学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可由招生院校按照有关要求自主招生录取。

  2.普通中专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普通中专学校将考生报名序号、准考证号等基本信息录入招生平台,在系统中进行本省和外省学籍核查并办理录取。

  3.高中转录生的录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规定,普通高中在校生如需转入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非师范专业就读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直接转入一年级跟班就读,二年级及三年级学生转录应在校学习满2年。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生转录到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非师范专业就读的学制为一年,且不得参加“三校生”高考。职业高中转录到普通中专参照普通高中办理。

  4.各职业院校严禁招收外省户籍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就读一年制中职,停止二年制高中转录师范类专业招生;严禁在招生平台之外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强迫应届初中毕业生放弃初中学考报名、填报志愿、参加初中学考;严禁强制填报指定院校志愿。

  5.本科高校不得招收各类形式的中职教育学生,不得招收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高职院校不得招收初中毕业起点的三年制中职教育学生(江西艺术职业学院部分艺术类专业除外)。

  6.根据《关于公布2025年具有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名单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25〕19号)批准,我市具有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共13所:萍乡市工业中等专业学校,萍乡市卫生学校,安源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湘东中等专业学校,萍乡市武功山中等专业学校,上栗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萍乡市上栗县广播电视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莲花中等专业学校,萍乡市交通职业学校;萍乡技师学院,萍乡市湘东技工学校,萍乡市电瓷电气技工学校,萍乡市汽车工程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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