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工作需要,我局拟聘请专业人员辅助审计工作,按照《中卫市审计局聘请专业人员辅助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卫审发〔2025〕1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专业人员要求
1.中央财政支持中卫市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工作地点:中卫市区
人员要求:中级会计师4名、工程造价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人员2名
工作时间:2025年6月—9月(预计40天,具体时间视工作情况)
2.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工作地点:海原县
人员要求:中级会计师6名
工作时间:2025年5月—8月(预计30天,具体时间视工作情况)
二、辅助审计服务费测算标准
根据《中卫市审计局聘请专业人员辅助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辅助审计服务费由基础费用和绩效费用两部分组成,按以下标准计算:
(一)基础费用:
1.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含注册会计师)一个工作日1000元;
2.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人员一个工作日800元;
3.具有初级职称的专业人员一个工作日600元;
4.其他专业人员一个工作日400元。
(二)绩效费用:与工作质量考评结果挂钩。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的,每天上浮200元;考评结果为良好的,每天上浮100元;考评结果为合格的,每天上浮50元,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无绩效费用。
以上费用包含住宿费、餐费、交通费及其他税费等,实行定额包干。所有费用由中卫市审计局与辅助审计人员所在机构统一结算。
聘请中介机构注册办公地点在沙坡头区内且审计项目工作地点也在沙坡头区内的,费用标准每类人员均降低200元。
聘请其他相关专业人员提供审计咨询服务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请人员确定规则
(一)符合同一技术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者等于拟聘请人数的,符合该技术条件的所有报名人员直接确定为拟聘请人员。
(二)符合同一技术条件报名人数多于拟聘请人数的,聘请工作小组从符合技术条件的所有报名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请人员。
(三)符合相对较高技术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拟聘请人数的,可以相应增加相对较低技术条件拟聘请人数。
四、报名要求
由第三方机构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同一家机构的同一专业人员同一时段只能报名一个项目。
(一)推荐报名的第三方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推荐报名的机构,即拟派人员所在机构应当是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推荐机构拟派的专业人员应与推荐机构签订了劳动合同。
(二)报名资料要求
1.推荐报名机构营业执照;
2.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咨询公司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证明;
3.拟派人员推荐报名表;
4.拟派人员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
5.推荐机构承诺书;
6.推荐人员历史业绩或审计成果。
重要提示:推荐报名机构必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推荐报名中弄虚作假的,中卫市审计局将对该推荐报名机构予以公布,并在公布之日起三年内将该推荐报名机构列为辅助审计选聘工作禁止往来单位。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4月30日18:00。
(四)报名资料报送方式
请有意向的机构按照要求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至zwssjjbgs@163.com。
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955-7068664
附件:1.拟派人员推荐报名表
2.机构承诺书
中卫市审计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