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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200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0-03-22 23:27:00 来源:大庆人事考试网
(*通知)关于办理200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2009年度价格鉴证师、国际商务师、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药师、审计(高、中、初级)、出版、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城市规划师、统计、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现己办理,现将有关办理证书事宜通知如下:

  1.提供材料:在各单位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时须携带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1张2寸照片交到本单位人事部门,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发证同志复核无误后,携带考试合格人员的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1张2寸照片统一交到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上交材料时间:2010年3月15日-2010年3月19日全天。如期不交*材料的,由此造成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发证时间:2010年3月31日-4月3日。

  4.联系电话:0459-6282187。

  5.地 址: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街5号人才大厦二楼)

  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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