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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网报截止!2024年河北沧州市献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和划片范围公布

2024-08-21 09:55:00 来源:献县教体平台
【导语】2024年河北沧州市献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和划片范围公布,下面®无忧考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具体事宜,希望大家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无忧考网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认真落实《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沧教基〔2024〕4号)精神,做好我县城区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1.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办学和学校管理的工作要求,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全心全意服务家长、服务学生。

2.招生原则


  (一)坚持以生为本,应招尽招。根据生源分布和学校布局情况划定招生片区,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保障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权利,做好留守儿童入学及关爱工作,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各项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二)树牢服务意识,公平公正。及时公开公布招生入学有关信息,提高社会知晓度,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优化教育管理,严控班额。统筹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规范招生秩序,均衡资源配置。

  (四)落实教育优待政策。根据上级文件和要求,落实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上级发文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五)按照国家民办学校压减政策,结合我县实际,2024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暂停招收一、七年级新生。凡违规招生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新生学籍注册手续。

3.招生办法


  城区中小学均执行划片招生原则,依据户籍(行政村)或住房对应的所在片区报名入学(见附件一、二),每名学生限报1所。

  (一)报名方式、审核办法和报名、审核时间

  1.报名方式:城区中小学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线下审核”的形式,实行“一生一档”。网上报名期间,家长关注和登录“献县教体平台”微信公众号,扫描“城区招生2024”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有关证件号码,上传各类证件、单据原件照片,同时关注所报学校的微信公众号。

  2.审核办法:按照规定时间(届时将在本平台发公告,敬请留意。招生期间,请务必关注本平台及所发招生信息,避免耽误您的孩子入学)带好相关人员的户籍信息、房产证等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所报学校现场审核。审核分两个阶段,对材料不齐或存疑需进一步核实的另外安排第二阶段重新审核。

  3.报名和审核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8:00至8月24日20:00。

  (再次提醒:8月20日8:00网报正式开始!)

  线下审核时间:第一阶段2024年8月25日至8月27日,第二阶段(补录)2024年8月28日至30日(以上,均详见献县教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各校招生公告)。

  (二)招生入学资格(需提供材料)

  小学招收片区内手续合格的2018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依据户籍(行政村)或住房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2024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1.有城区行政村户籍的村民:(南街村、南关村、南唐庄、三里庄村、二孟庄、五里铺、卢场、尤屯、北街村、农场,东街村、白楼村、东翟庄、大陈庄、东唐庄、卢楼村、大张庄、留富庄、高庄、小陈庄、西关、西街、西李庄、周庄、北张庄、丁庄、杨庄、西武庄、西翟庄、侯庄、砖瓦窑、牛坟、高码头、吕庄、大道卢庄、韩庄、李庄、油坊、刘庄、东武庄、曹庄)

  (1)监护人(父母)片区内有产权房的,提供:①监护人(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实际居住地房屋宅基地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2)监护人名下无房产,但监护人父母有产权房的,提供:①监护人与监护人父母长期同户(户口在一起)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监护人父母实际居住地房屋宅基地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3)监护人及监护人双方父母城区内均无产权房的,提供:①监护人(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租住房主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办理房产证的须出具租住房主的购房合同、发票);③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④租住房主或监护人名下的水电费、燃气费等缴费单据原件和复印件;⑤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2.城内小区居民:

  (1)监护人具有房产证或有购房合同已经入住的提供:①监护人(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部分无证老旧小区除外);③契税发票、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缴费单据和复印件;④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2)购买二手房没过户的,提供:①监护人(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买卖双方协议原件和复印件;③买房时的银行流水清单原件和复印件;④更名后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缴费单据和复印件;有银行还款记录的同时提供(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⑤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3)房产证抵押的,提供:①监护人(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抵押单位盖章的抵押贷款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原件无法提供的,可只提供复印件)和银行还款流水原件和复印件;③监护人名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缴费单据和复印件;④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4)自有宅基建房的,提供:①监护人(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宅基证(单位集资房的提供单位产权证明和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③监护人名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缴费单据原件和复印件;④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5)监护人名下无房产,但监护人父母有产权房的,提供:①适龄儿童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户口在一起)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住建局(2017年2月16日前产权房)或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2017年2月16日后产权房)出具的监护人双方的“无房证明”;③监护人父母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缴费单据和复印件;⑤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6)拆迁安置房的,提供:①监护人(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拆迁安置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③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④租住房房主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⑤租住房主或监护人名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缴费单据和复印件;⑥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7)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等),提供:①监护人(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审批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无法取出的,提供复印件);②入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③交纳租金原始发票原件及复印件;④监护人名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缴费单据和复印件;⑤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3.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外来及本县进城务工子女

  (1)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①监护人(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监护人营业执照(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③税务登记证;④缴税或无欠税证明,正常的营业流水;⑤门店内外照片;⑥住建局(2017年2月16日前产权房)或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2017年2月16日后产权房)出具的监护人双方的“无房证明”;⑦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租住房主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须出具租住房主的购房合同、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⑧租住房主或监护人名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缴费单据和复印件;⑨能提供居住证或居住证登记凭证的一并提供;⑩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2)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①监护人(父母)和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监护人夫妻双方合法劳动用工合同原件复印件;③“三险一金”交款记录(缴费记录截至2023年12月31日);④4、5、6月份银行工资流水;⑤住建局(2017年2月16日前产权房)或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2017年2月16日后产权房)出具的监护人双方的“无房证明”;⑥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租住房主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须出具租住房主的购房合同、发票)原件和复印件;⑦租住房主或监护人名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取暖费、物业费等缴费单据和复印件;⑧能提供父母一方和孩子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的一并提供;⑨初中入学的,同时提供小学生学籍表。

  (3)入学安排:①2024年,城区小学经商务工随迁子女按经商务工地所在片区安排入学;②2024年,城区初中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安排县第二中学或乐寿镇中学入学。

  4.小学在乡镇小学毕业,持合乎城区入学资格的手续,到原乡镇初中领取小学毕业生学籍表,原乡镇初中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后放行。无原乡镇初中校长签字及加盖公章,城区初中不得接收。无手续接收,视为违规招生。

  5.家长提报的户籍、房产、相关佐证材料等信息务必真实、合法、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4.入学片区调整


  (一)小学片区调整

  1.龙韵城小区由匠心小学调至三实小;

  2.大道卢庄和昌盛家园由三实小调至四实小;

  3.银都花园小区由四实小调至一实小;

  4.阳光悦城、德利锦绣天下小区(已完成竣工验收)调至乐寿镇育英小学。

  上述涉及调整的片区,由于第一年调整,涉及“二孩同校”等特殊情况仍想去原片区学校,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学位充足报教体局审批后,予以调整。

  (二)初中片区调整

  1.育英小学片区调整至实验中学招生范围。因实验中学为建校第二年,设施不完善,容量有限,故初二不接收城区其他初中学校转学生。

  2.原匠心小学片区的龙韵城小区安排入五中就学。涉及“二孩同校”等特殊情况仍想去原片区学校实验中学的,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学位充足报教体局审批后,予以调整。

  3.原四实小片区的银都花园小区,调整至献县二中。涉及“二孩同校”等特殊情况仍想去原片区学校第五中学的,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学位充足报教体局审批后,予以调整。

5.招生纪律


  (一)推行阳光招生,严肃招生纪律。各中小学成立一把手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审查小组,严格按招生范围招生、严格执行资格审核,谁审查,谁负责,分清责任,阳光招生,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和监督举报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招生秩序,严禁违规招生。城区各中小学要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对出现提前招生、私自招生、人籍不一等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查弄虚作假,严肃追责问责。对涉嫌证件造假等行为的,教体局将向相关部门反映,严查严惩,严厉打击,追究法律责任,确保阳光、公平、公正招生。

6.解释权


  本公告解释权归献县教体局。如有变动,以补充通知为准。

  >>>点击查看附件

  附件一:城区小学片区划分

  附件二:城区初中片区划分

  附件三:献县城区各校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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