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条件:
1.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及享受示范性普通高中政策学校
(1)基本条件
①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B等级以上(含B等级);
②物理、化学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技能考查以及生物、地理学科成绩合格。
(2)成绩要求
①定向生和建档立卡脱贫户计划。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须达到A等级以上(含A等级);
②统招生计划。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须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
2.一般普通高中学校
(1)基本条件
①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C等级以上(含C等级);
②物理、化学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技能考查以及生物、地理学科成绩合格。
(2)成绩要求
①统招生计划。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须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
②建档立卡脱贫户计划。不受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限制。
录取办法:
市辖区普通高中学校实行特长生招生和统一考试招生两种招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