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规划师考试>导航 > 最新信息

南京市递送2009年城市规划师资格证书照片通知

2010-03-17 19:19:00 来源:南京市人事考试网
关于递送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城市规划师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照片的通知

  经市职称办批准,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城市规划师和经济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制作,请上述考试合格人员于2010年3月25日前,将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送至市职称评介中心(北京东路63号人才大厦一楼十九号窗口),谢谢配合。
规划师考试最新更新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