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确认(5月6日至5月12日)。各市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核确认。
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按照评审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历、业绩成果进行严格审核,统一出具报考人员推荐函,填写《业务能力考试推荐考试人员审核情况表》,随同盖章确认的报考人员《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逐级报送。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章后,统一送各市卫生健康委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市属医疗卫生机构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各市卫生健康委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自治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单位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各确认点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二)资格复核(5月13日至5月19日)。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组织人员对各地(单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业务能力考试人员名单。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请各考点负责人提前做好相关安排,预约具体资格复核时间,现场逐一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