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
1.时间:2023年12月2-15日。各报名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现场确认时间。
2.地址:现场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网上预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机构所在地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单位的报考人员在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确认。
各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可查看《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重庆考区各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表》。
各报名点现场确认地址和时间可参看《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重庆考区各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表》。
3.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2份。
(3)相关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4)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生,还须提交本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报考有执业资格准入的专业(医疗类、护理类),必须同时提交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02年及以后取得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符合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交:
①符合“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认定为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还需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证明》,并经相关部门盖章确认的原件,原则上只享受政策优惠。
②符合“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的,在编人员报考,还需提交住培合格证和招聘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非编人员报考,还需提交住培合格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符合“在我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还需提交工作单位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设置的编办批文复印件。
④符合“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工作专业类别”的,还需提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转考工作证明》,并经相关部门盖章确认的原件。
⑤符合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中,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规定的,还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根据情况,需要报考人员提交的其他报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注意事项:
(1)重庆考区开通有历史考生确认功能,即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未通过的历史考生(缺考、违纪考生除外),基本信息、报考考区、考点、报考专业、报考级别、教育情况、工作情况等信息未发生变化的,提交报名信息后会由系统自动确认,其报名流程中的“报名确认”变成绿色√,状态信息显示为“您已完成报名确认,请等待考点、考区考试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完成自动确认的历史考生无需参加现场确认,但提交报名信息后,系统未自动确认的,应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度成绩单到所属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2)2024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3年12月31日。计算年限方式为对年对月对日,即取得相关证书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取得证书当日前一天计为1年。
(3)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工作专业类别的,须于转岗前取得相应职称后再从事现岗位工作满2年,并以转岗前的职称级别平级转考现岗位工作专业类别,有准入资格要求的医疗和护理类,不得转报。
(4)报考人员打印或复印的报名材料须统一使用A4纸。
(5)现场确认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再次核查审核人员打印的确认单,核实无误的,应在确认单上签名。
(6)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7)报考人员秉持诚信报考原则,须对自己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因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导致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