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10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发展和改革局,市直及中央在娄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10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 湘人函〔2010〕22号 )(见附件)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网上报名完成后,属娄底市考区的报考人员,于2010年3月18日持下载的本人资格考试登记表,经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后,到市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市人大、政协办公大院2号楼1楼,联系电话:8312396、8216030)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在其他考区报名的人员到相应的考区进行资格审查和缴费,娄底考区不予资格审查和缴费。
二、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初次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的证明;续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上年度考试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后可直接缴费。所有报考人员均要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按原件大小粘贴在资格考试登记表的背面并提供与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的证件照2张(照片经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后须加盖公章)。
三、各单位在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对在资格初审中有弄虚作假或在考试中有请人*等舞弊现象的人员以及代人考试的人员,将按照人事考试纪律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