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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2023-11-07 14:28:00 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导语】©无忧考网从海南省考试局了解到,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已公布,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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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由我省统一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


  (二)网上报名


  202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设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共三个科类,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除选报体育科类以外,还需同时选报参加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专项技术考试的一个项目,专项技术考试的项目为:女子100米栏、男子110米栏、200米、400米、1500米、铁饼、铅球、标枪、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体操、武术、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足球、游泳(须选择确认具体1项泳姿项目)。所选报的专项技术考试项目在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


  (三)网上缴纳考试费用


  报考体育类专业全省统考的考生另须缴纳体育类专业考试费160元。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试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考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先参加体育类的专业考试,再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普通高考)。其中,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至20日(如因天气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省考试局将视情况对考试时间做出调整,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海口市美兰区校际一号路3号),海南大学(仅游泳专项技术考试)(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三、考试项目


  体育类专业考试包括身体素质考试和专项技术考试两部分。


  (一)身体素质考试项目: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


  (二)专项技术考试项目:田径[包括下列单项: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体操、武术、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足球、游泳。考生可任选一项进行专项考试。按考试管理规定,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体育类专业考试上午进行身体素质考试,下午进行专项技术考试。根据考生数量和项目实际情况,安排考生以市县或专项为单位分批次进行考试,具体时间由省考试局在考前另行通告。


  四、考试内容、办法及要求


  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各个项目的考试内容、测试要求和考试方法参照原国家教委、国家体委(89)体科字20号文件中规定的《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田径类采用全能项目规则)。为了使体育类专业考试做到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结合我省考生实际情况,对评分标准与办法做以下补充规定:


  (一)素质考试项目(60分):100米(20分)、立定跳远(20分)、原地推铅球(20分)。


  1.100米跑(20分)


  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全能100米跑的规定进行测验,采用全自动终点摄像计时仪进行测速。


  (1)考试方法


  ①考试在标准的400米塑胶田径场直道内进行,采用分道跑,考生必须自始至终在各自的分道内跑进。每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②起跑必须采用蹲踞式起跑姿势,并使用考场提供的起跑器。凡不按田径竞赛规则的要求起跑的考生将被警告或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可穿自备的钉鞋进行考试,但钉鞋必须符合规则规定(鞋钉长度不得超过9毫米)。


  ③起跑犯规判罚:对于第一次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给予黄牌警告,并向该组所有考生亮黄牌警告,对于之后出现起跑犯规的相关考生(不论是一名或多名),均出示红牌并取消相关考生的本项目考试资格。


  ④考试采用全自动终点摄像计时装置和人工手计时方法同时计取成绩,以全自动电子计时成绩进行评分。若全自动终点摄像计时装置出现故障,可使用手计时成绩,加0.24秒换算评分。若电动计时和人工计时同时出现故障无法计取成绩时,重新安排该组考试。成绩计取以成绩对应的得分计取,若成绩在评分标准的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计取其中较低的分值。


  2.立定跳远(20分)


  (1)测试要求:双脚站在起跳板上起跳,身体任何部位不得触线或沙台,原地双脚起跳落入沙坑;动作完成后向前走出测验场地。测验时不得穿跑、跳用钉鞋。


  (2)测试方法:每人试跳三次,每次均丈量成绩。采用电子测距设备,丈量受试者身体任何着地部位距起跳板最近点的后沿至起跳线或起跳线延长线的垂直距离。如电子测距设备不能使用时,使用丈量尺丈量成绩,丈量尺要与起跳地面在一个平面上。丈量最小单位为1cm,以三次试跳中之成绩为考试成绩。


  3.原地推铅球(铅球重量:男5公斤、女4公斤)(20分)


  (1)测试要求:考生站立在投掷圈内,采用原地侧向或背向均可,不得作滑步或旋转动作。推铅球时,应将铅球置于锁骨窝处,用单手由肩上推出,不得将铅球移至肩下或肩后抛掷。球推出后脚不得踏出投掷圈或踏在抵趾板上。身体各部位不得接触投掷圈前半部圈外地面。球出手后必须从投掷圈后半部退出场地。


  (2)测试方法:每人试推三次,采用电子测距设备丈量成绩,丈量时,首先确定投掷圈圆心与球落地点后沿所形成的连接线,找出该连接线与投掷圈或抵趾板内沿的交点,丈量该交点与球落地点后沿之间的距离。如电子测距设备不能使用时,使用丈量尺丈量成绩,丈量尺通过投掷圈圆心。丈量最小单位为1cm;以丈量三次试投中之成绩为考试成绩。


  (二)专项考试项目(40分):田径、体操、武术、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排球、游泳。


  1.田径(40分)


  (1)考试项目


  ①竞赛项目


  男生: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栏高106cm);


  女生:200米、400米、1500米、100米栏(栏高84cm)。


  ②田赛项目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男生:铅球(7.26公斤)、铁饼(2公斤)、标枪(800克);


  女生: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


  (2)测试方法


  ①考生根据个人申请的单项进行测验。


  ②测试方法均按田径运动竞赛规则进行。


  (3)评分方法


  考生单项成绩的评分即为该专项总分。


  2.体操(40分)


  (1)考试项目


  ①专项素质(12分)


  男生:引体向上、横叉、纵叉、体前屈、两臂上举握手向后;


  女生:俯卧撑、仰卧举腿、横叉、纵叉、桥、两臂上举握手向后。


  ②规定动作(28分)


  男生:


  技巧:手倒立前滚翻、侧手翻、头手翻、前手翻、侧翻内转(小翻毽子)。


  双杠:前摆上、后摆上、杠端长振屈伸上、支撑摆动肩倒立。


  单杠:屈伸上(低杠)、支撑后回环(低杠)、弧形下(低杠)。


  纵跳马(高1.25米)水平分腿腾越。


  女生:


  技巧:手倒立前滚翻、侧手翻、前手翻、侧翻内转(小翻毽子)。


  低单杠:单腿蹬地摆动翻身上、骑撑前回环、支撑后回环、支撑后摆跳下。


  双杠:肩倒立、分腿坐前滚翻成分腿坐、支撑前摆外侧坐越两杠挺身下、支撑后摆下。


  横跳马:(高1.10米)水平分腿腾越。


  平衡木:(高1.10米)斜进或木端跳上成单腿蹲立、单腿站立俯平衡、木中侧起倒立转体900挺身下、木端侧手翻跳下。


  双杠或平衡木考生任选一项。


  ③自选动作


  自选运动,有能力和技术水平较高的考生可自愿选测。测验时只注明所做的动作及其完成情况,不计考试成绩,供择优录取参考。


  (2)测试方法


  ①专项素质和规定动作为必测项目,考生须按评分表规定的测试要求要求,逐项逐个动作进行测验。


  ②自选动作为选测项目,考生可选可不选,测验的项目与动作均由考生自己定。


  (3)评分方法


  ①专项素质评分方法:专项素质满分为12分,其中男生:引体向上5分,横叉、纵叉各1.5分,体前屈、两臂上举握手向后各2分;女生:俯卧撑3分,仰卧举腿、桥、两臂上举各2分,横叉、纵叉各1.5分。每项测验内容达到要求者可得评分表规定的满分。达不到要求者视其情况扣分。其中达标项目评分标准为:


  男生引体向上:20次为满分5分,每做一次为0.25分;


  女生俯卧撑:20次为满分3分,每做一次为0.15分;


  女生仰卧举腿:20次为满分2分,每做一次为0.1分。


  ②规定动作评分方法:规定动作满分为28分,其中男生技巧、双杠、单杠满分各为8分,纵跳马满分为4分;女生技巧、低单杠、双杠、单杠满分各为8分,横跳马满分为4分。每个动作完成并达到要求者可得评分表规定满分,未完成者不予计分,完成动作但达不到要求者,按以下情况扣分:


  男生:分值在2.5分以下(包括2.5分)的动作,轻微错误扣0.25分;显著错误扣0.25-0.5分;严重错误扣0.5-0.75分。分值在3分以上(包括3分)的动作,轻微错误扣0.25-0.5分;显著错误扣0.5-0.75分;严重错误扣0.75-1分(跳马扣1.5分)。


  女生:轻微错误扣0.25分(跳马扣0.5分);显著错误扣0.25-0.5分(跳马扣0.8-1分);严重错误扣0.5-0.75分(跳马扣1分)。


  考生做跳马、平衡木下法动作时可以允许1人保护,但保护人不得助力,凡给予助力完成动作者判为失败,不予计分。


  ③体操专项总分按40分计算,其中专项素质占12分,规定动作占28分,自选动作不计分。考生专项素质和规定动作得分的总和即为体操专项总分。


  3.武术(40分)


  (1)考试项目


  武术考试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基本功、上肢素质、下肢素质和拳械综合,各项内容的分值各为10分,四项最后得分相加为武术专项的最后得分(单项最后得分=单项量化得分×单项技评系数值)。其中前三项内容都有A、B两组,任选一组动作测试,只能选择一次,第四项为必选项。(见:表3-1)



  (2)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①基本功的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技术水平,从两组组合动作中选择一种组合进行测试。考评员根据考生所选组合动作的难易程度和完成该组合动作的质量级别进行评分。


  所有含技评的考试内容都是在量化的前提下进行技评。


  A.武术套路类基本功动作评分标准(10分)




  B.武术技击类基本功动作评分标准(10分)


  考试方法:考生在30秒规定时间内,可自由进行以下动作的组合演练,所规定的各种拳法、腿法、跌法动作应至少出现1次以上。


  其中拳法包括:直拳、摆拳、勾拳、转身鞭拳,腿法包括:正蹬腿、侧踹腿、鞭腿、转身摆腿,跌法包括:鲤鱼打挺、前滚翻。


  评分标准:考评员参照拳腿跌组合评分细则,独立对考生的动作规格、劲力协调、攻防意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釆用10分制评分,所打分数至多可到小数点后1位,每漏做一种技术动作扣1分。


  动作完成的前提下,对动作进行技评打分。技评针对每个完成的动作进行评定。



  ②上肢素质


  A.左右仆步抡拍(10分)


  考试方法:考生在20秒规定时间内,连续左、右仆步抡拍,每人测试一次。考评员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左、右仆步抡拍的次数和动作质量进行计数和技评,计数和技评同时进行,得分标准见表3-6、表3-7。计数部分:考评员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仆步抡拍的次数进行计数,凡岀现不符合要求时按照动作规格进行扣分。


  动作完成的前提下,对动作进行技评打分。技评针对每个完成的动作进行评定。




  B.组合拳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10分)


  a.考试方法:考生从下列备选的组合拳(表3-8)中选择其中1组进行考试。考生对考评员指定的沙包进行击打,时间为20秒。要求考生击打沙包时技术动作规范、协调,节奏感强,出拳准确有力,每击打一组后需后撤一步再进行下一组的击打,符合考试要求的拳法组合,方被视为有效。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有效组数进行计数,无效拳法组合不予计数,评分标准见(表3-9-1)。


  b.考试可釆用电子器具进行计数,电子器具依据准确性和力度自动记分(有效计数为电子器具计数减去裁判依据考生完成情况判定的无效计数后的数量)。


  c.动作完成的前提下,对动作进行技评打分。技评针对每个完成的动作进行评定,评分标准见(表3-9-2)。





  ③下肢素质


  A.鞭腿踢沙包评分标准和考试方法(10分)


  a.考试方法:考生在20秒规定时间内,用鞭腿技术快速踢打沙包(使用40*140cm散打专用沙包或考试专用电子沙包),要求左、右交替进行,两脚不可同时离地,踢腿高度在距离考生胸部位置,按照标准的技术动作踢打。每人测试1次,考评员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鞭腿踢打沙包的次数和动作质量进行计数和技评,计数和技评同时进行。


  计数部分:考评员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踢打的次数进行计数,凡岀现髙度不符合要求时,不计次数。评分标准见(表3-10)。


  b.技评部分:考评员参照鞭腿踢沙包技评表细则,独立对考生的动作规范、力点清晰、协调顺达是否符合实战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技术评定标准见(表3-11)。


  c.考试可釆用电子器具进行计数,电子器具依据准确性和力度自动记分(有效计数为电子器具计数减去裁判依据考生完成情况判定的无效计数后的数量)。


  d.动作完成的前提下,对动作进行技评打分。技评针对每个完成的动作进行评定。




  B.左、右正踢腿评分标准和考试方法(10分)


  a.考试方法:考生在20秒规定时间内,快速正踢腿,要求左、右交替进行,两脚不可同时离地,腿不能弯曲,勾脚尖。每人测试1次,考评员对考生在规定时间正踢腿的次数和动作质量进行计数和技评,计数和技评同时进行。


  b.计数部分:考评员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踢的次数进行计数,凡岀现不符合要求时,不计次数。评分标准见(表3-12)。


  动作完成的前提下,对动作进行技评打分。技评针对完成的动作质量进行评定。


  c.技评部分:考评员参照正踢腿技评表细则,独立对考生的动作规范、力点清晰、协调顺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技术评定标准见(表3-13)。




  ④拳械综合的测试方式与评分标准(共10分)


  A.器械套路(共5分)


  考生可以选择任何一种拳或器械套路进行测试,但所选套路的内容要充实,并符合所选套路的特点,完成套路的时间不得少于40秒(太极拳不得少于1分30秒)。考评员根据考生完成套路动作的质量,按5分制进行评分(详情参考最新《国际武术套路竞赛规则》)。


  a.姿势正确,方法清楚;身体协调,劲力顺达,力点准确;精神贯注,节奏分明;内容充实,风格突出者,不扣分。b.与要求轻微不符者,扣0.1-1分,c.与要求显著不符者,扣1.1-2分,d.与要求严重不符者,扣2.1-3分,e.完不成动作中途退场者,不于评分。f.完成套路的时间不足40秒(太极拳不足1分30秒),每少0.1秒至2秒扣0.1分,每少2.1秒至4秒扣0.2分,依此类推。


  B.短兵(短器械)击固定桩(共5分)


  a.用器械(短兵)全长90cm,打六个固定桩(桩高170cm、直径40cm)。固定桩分成两排,一排三个,两排距离4米,每两个相邻桩距离2米,成“Z”字形排列。每个桩分别打头、躯干、大腿三个固定点。考生站在出发台前,前脚踏住计时启动器,准备好后听口令自己启动计时器,按顺序打完三个桩的固定点后,自己停计时器,回到出发台。所用时间换算成分数就是考生的最终分数,每个考生考2次,取成绩。考生打桩所用的移动方法不限,漏掉任意一个点扣1分,依次递减,直至清零,得分标准和考试方法见(表3-14)和(图3-1)、(图3-2)。



  b.考生在起点圈内做好准备后,听口令开始沿箭头分别击打六个固定桩,打完后、任意一只脚踏进终点圈停止计时(图3-1)。(图3-2)中标示的①②③为打击的三个位置,打击顺序不限。


  c.采用电子计时加0.2秒换算评分。



  4.乒乓球(40分)


  (1)考试项目


  ①专项技术(34分),其中:正手1/2台攻球(10分)、左推右攻或两面攻(12分)、搓中侧身提拉(或突击)(12分)。


  ②技术评定(6分),每项各2分。


  (2)测试方法


  ①正手1/2台攻球(共12分,其中达标10分,技评2分)



  测试方法:


  A.考生站于本方球台对来球采用正手攻球的方式进行回击。正手攻球考生站位要离球台在50cm以内,不得离球台过远。击球时发球机将球有规律的送至A区。考生将球回至B区,进行连续击球。使用左手持拍的考生,应进行侧身攻球。


  B.考试中连续击球30次,以考生所击球的成功次数为最后成绩,每位考生各有二次机会。


  ②左推右攻或两面攻(共14分,其中达标12分,技评2分)



  测试方法:


  A.考生站于本方台区从反手位击球,然后利用步法的移动到正手位击球,依次类推对发球机发出的球进行回击。身体离球台不超过50cm将发至A区的球回至D区,将发至B区的球回至C区。以防止发球机对球的干扰。


  B.考试中发球机连续发出30组球(反手攻和正手攻为一组),以成功的组数为最后成绩,每位考生各有一次机会。


  ③搓中侧身提拉(或突击)(共14分,其中达标12分,技评2分)



  测试方法:


  A.考生在反手位将发球机发过来的下旋球回搓到B点,然后接着侧身用正手拉球将发球机发过来的下旋球提拉(或突击)到B点。


  B.每侧身拉或突击一板后重新搓球,再进行提拉(或突击)。


  C.共进行20组,以成功的组数为最后得分。每位考生各有一次机会。


  (3)评分标准表


  ①乒乓球定量评分表(共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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