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报名确认、交费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下列时间到北京市司法局(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西门),联系工作人员办理。
主观题协助报名确认、交费:9月25日至9月26日
主观题协助打印准考证:10月12日
应试人员主观题报名确认、交费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手机、人民币现金或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应试人员打印准考证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应试人员应当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考试。考试前请认真学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规则》《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