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现将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具备专业校考资格的院校及专业公布如下。
(实际校考专业及安排以各校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2024-11-27
2023-12-15
2023-12-06
2023-12-04
2023-11-30
2023-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