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现将我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尚未进行首次注册或者5年注册周期有效期届满的公办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注册机构
(一)眉山市第一小学和眉山市第一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由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
(二)各区县所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其中天府新区所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由天府新区教体文旅局商仁寿县教育和体育局、彭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注册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请各区县注册机构于9月30日前完成信息系统设置和注册工作安排,并向学校教师宣传、动员并提出定期注册工作要求。
(二)注册时间
全省统一注册时间:10月9日-12月22日。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信息系统“注册用户”登录网址:https://ukey.jszg.edu.cn。
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报名时间:10月9日-10月31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现场确认时间:11月1日-11月12日,具体时间由各区县注册机构根据上述时间确定;
3.各注册机构初审时间:11月13日-11月26日;
4.复核及公示时间:11月27日-12月10日。
四、申报要求
(一)2023年11月1日前,各申请注册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申请表,如原件遗失请补填教师资格证申请表(补);
4.申请人所在学校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材料(体检表);
6.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证明复印件。
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的申请人需提供1.2.3.4项材料,2022-2023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和2022-2023年度考核表。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及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校(园)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在2023年11月12日前,各校必须完成首次注册申请人的“师德表现证明”或“师德考核评价合格证明”以及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证明。各项材料汇总整理、归档备查。
五、工作要求
请各区县教师资格注册机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细则(试行)》(川教〔2014〕60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238号)要求,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严格注册条件和程序、严格注册工作全过程的管理。
眉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