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对象
扬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的会计工作包括:1.出纳;2.稽核;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7.会计监督;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2.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参加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人员之前未进行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应先参加信息采集(http://kj.jscz.gov.cn)。当年度完成的继续教育记录方可在“江苏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否则继续教育记录将无法进行确认。
二、学习形式
2023年度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网络学习培训,在线考试的形式。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单位的通知》(苏财会〔2021〕6号)公布的中标单位,选择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和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正保会计网校)两家培训机构组织的网络培训。学员登录扬州市财政局首页会计管理板块,点击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图片,选择网上培训机构进行学习培训。
学员根据工作单位所属行政区划选择培训机构:
1.市直、广陵区、邗江区、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岗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会计人员参加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继续教育培训。
2.江都区、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会计人员参加北京东大
正保科技有限公司(正保会计网校)会计继续教育培训。
两家培训机构网址: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http://ce.esnai.net/c/accyangzhou/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正保会计网校)
jxjyxuexi.chinaacc.com/jiangsu/yangzhou/
3.学员登录培训机构网站后,通过电子支付方式直接向网培机构账户支付学习费用,支付成功后在线申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