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考证打印:2023年10月10日9时-2023年10月13日24时
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0月10日9时-2023年10月13日24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准考证打印:2023年10月10日9时-2023年10月13日24时
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0月10日9时-2023年10月13日24时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