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标准
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及村卫生室人员申报乡镇社区副高级职称的,合格标准为150分(试卷满分为300分);其他人员合格标准均为180分(试卷满分为300分)。
(二)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其中在豫疫情防指〔2020〕14号文件下发前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可免于一次业务考试。享受过参加职称申报评审业务考试免试政策但评审未通过的一线医务人员,再次申报评审时,仍需参加业务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一线医务人员名单可登陆《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222.143.33.75:8006/)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