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拿大的商业移民解读
商业类移民通常是指企业家,商人,高级管理人员,演艺界人士,运动员等移民加拿大。这是加拿大政府为促进加 拿大经济、艺术及文化体育的发展而做出的决断。
加拿大商业类移民分为三类:分别是投资移民,企业家移民和自雇移民。每一类移民都有相对独立的审核标准。
投资移民的申请人应有一定的商业背景。这类移民需要证明申请人本人与其配偶有价值八十万加币以上的净资产,并证明其中八十万加币是自己合法赚来的,同时 还需证明其本人能在加拿大做出四十万的投资。加拿大投资移民计划始于1986年,其目标是希望外来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加拿大中小型企业,以促进加国经济繁 荣。加拿大投资移民计划自实施以来,1986年 至1997年间,成功吸纳移民投资共计42亿余加元,其中魁北克省最为成功,共吸纳投资18亿余加元,占总金额之42.8%。可以看出,魁北克省 (Quebec)在吸引移民投资方面十分成功,其原因在于魁北克拥有加拿大最发达之金融业以及最稳健之投资基金,请参阅魁北克省优惠投资计划。目前,魁北 克省允许投资移民申请人以融资方式筹集部分投资额。
一、投资移民政府费用:
1.使馆申请费:(递交文件时即付款,不成功,不退款)
1) 联邦:
主申请人1,050加元;
配偶/普通法伴侣/年满22周岁的受赡养子女每人$550;
22周岁以下的受赡养子女每人150加元。
2) 魁北克:
主申请人850加元;
其他申请人每人100加元。
2.使馆落地费:(面试通过后付款)
每位申请人(不包括未婚的受赡养子女)$975。
3.加拿大政府的投资款
11.5万加元(魁北克面试通过后开始投资)
二、企业家移民和自雇移民政府费用:
1.使馆申请费:(递交文件时即付款,不成功,不退款)
联邦:
主申请人1,050加元;
配偶/普通法伴侣/年满22周岁的受赡养子女每人$550;
22周岁以下的受赡养子女每人150加元。
2.使馆落地费:(面试通过后付款)
每位申请人(不包括未婚的受赡养子女)$975。
2.加拿大商业移民申请要求
问:什么是加拿大商业移民?
答:商业移民,具体包含投资移民、企业家移民两类。
一、投资移民的条件:
1、必须曾经成功的经营、管理或控制过一家企业;
2、必须选择一项经加拿大联邦政府移民部预先核准的合格投资计划;
3、必须经个人努力,拥有80万加元以上的净资产,并在加拿大由各省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中投资40万加元,至少5年不得撤消。当然,投资者也可选择联邦政府保证还本的不可转让无息票据或由魁北克省政府预先批准并监督的投资计划。
虽然投资移民成功者可获得永久居民的资格,但在准备申请材料时仍须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格的商业前景,并提供必要的有关经营记录证件;
2、凡属继承、赠与或非法所得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合格的个人资产;
3、未持有股份的高级经理人员,虽不符合联邦投资移民的资格,但符合各省移民条件的,可向有关省份申请办理;
4、选择的投资项目必须经过联邦政府或省政府审核通过。
二、企业家移民的条件:
1、申请人有意愿并且有能力在加拿大创立、购买或实际投资一家企业或商业,该企业对其所在省份的经济发展有具体贡献。入境后,企业家移民必须在该企业担任积极的全职经营管理工作;
2、申请人投资创办新企业,须至少雇佣一名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且不得为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属;
3、依据《移民法》,企业家移民的申请人只要通过计分考查后得到25分,即符合条件;
4、颁发给企业家移民的是有条件的移民签证。其条件是移民抵达加拿大后两年内,必须完成创业才能取得永久居留权。否则,全家人将会被驱逐出境。
3.加拿大萨省商业移民怎么样?
加拿大萨省商业移民目前分为企业家类别和农场主类别,本文主要介绍企业家类别。
根据新的规定,萨省提名企业家移民可以在不同的经济领域创立事业,与其它的商业移民类别只限于在某些特定领域如农业和能源方面相比,萨省政府的态度截然不同。
萨省企业家移民这次的重大改变,是在学习并借鉴了卑诗省商业模式(先工签再移民)和曼省移民商业移民模式(意愿表达EOI模式),保留了萨省自己使用第三方机构来审核申请人资产及资金来源的模式,其目的应该是想吸引一些真正愿意到萨省做生意、定居并且也有较高机会成功的申请人。虽然申请条件和筛选模式有较大调整,但基于目前萨省经济持续发展的吸引力,以及加拿大移民项目总体日趋收紧的情况下,相信还是能吸引到相当一部分申请人。
加拿大萨省商业移民要求申请人在萨斯卡通、里贾纳投资至少30万加币,或在萨省其他地区投资至少20万加币;如果在里贾纳或萨斯卡通投资的,需至少为加拿大居民或永久居住居民创造2个就业机会(非亲属关系)
加拿大萨省商业移民有规定的投资项目,不能投资房屋租赁、房地产、合作社,还有一些认证专业服务或者个体经营者等。
合格的企业包括:
1、企业可以是独资、合伙公司,但企业经营必须符合法律要求。
2、企业必须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利润可以通过售卖商品或服务获得。
3、持久经营的企业。
4、经营者需要定居萨省,并且参与企业日常的管理。
不合格的企业包括:
1、房屋租赁,投资;房地产建设/开发/经纪,保险经纪或业务经纪;
2、需要许可或认证专业服务或者个体经营者;
3、发薪日贷款,支票兑现,货币兑换和取款机;
4、信用社;
5、以家庭为基础的业务,包括提供住宿和早餐业务;
6、合作社;
7、投资已获得被动投资收入为主要业务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