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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汕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

2023-06-11 17:46:00 来源:汕头市财政局
【导语】©无忧考网小编根据汕头市财政局发布“2023年度汕头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得知,2023年广东汕头会计继续教育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截止,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继续教育。

  市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登记管理

  市属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并按时间完成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如以前年度已经完成信息采集,请做好相关信息更新),在服务平台上开展2023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或申请学分折抵(学习形式及学分确认方式详见附件2)。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学习的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公需科目学习。市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由财政部门免费提供,学习形式为远程在线学习。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进行在线学习,会计人员需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省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二)专业科目学习。市属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论文、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种方式完成(重点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及学分确认方式等详见附件1-2)。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通过参加远程在线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远程培训机构名单经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将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中公布)。

  2.通过面授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面授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由市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如委托高等院校、市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等机构采取面授方式进行继续教育的,由高等院校、市级以上会计类行业协会进行面授机构备案后录入学分。继续教育管理相关事项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3.通过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需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财政部门确认的事项,会计人员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在该模块中,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相关材料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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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标题:2023年度汕头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shantou.gov.cn/stsczj/gkmlpt/content/2/2227/post_2227866.html#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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