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4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宁都考点2023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和方式
根据国家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46号)、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有突出贡献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30号)等文件要求,拟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须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在职在岗人员。考试全省统一组织实施,采取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成绩3年有效。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申请享受职称评聘优惠政策工作的通知》(赣卫人字〔2020〕10号),已经审定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在同一层级内申报评审职称时免于参加考试。
二、考试内容、专业与级别设置
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评价申报人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技术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今年开考113个专业(详见附件1)。申报人根据现从事的工作选择相应的专业进行考试,所选考试专业必须与本人职业资格、执业范围、拟申报评审的专业及级别相一致。未开考的专业请申报人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
三、考试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直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www.21wecan.com)进行报名,报名后打印出《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及报送材料至卫健委人事股审核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5月10日。
四、考点、报名点设置
赣州设立考点,各县(区)分设报名点。宁都县报名点设在宁都县卫健委5楼人事股(梅江镇环西北路18号)。
五、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考生持本人确认签名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与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正式在编和实行备案制报考人员提供连续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或《工资变动审批表》(聘任时间以表上时间为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卫生机构报考人员提供单位聘用合同文件或聘书。市人社局将通过全市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核查有关人员参保信息,在我省参保半年以上,且现社保缴纳单位与其工作单位一致方可报考。2002年后取得的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学信网免费申请),验证有效期要在2023年6月30日有效;2001年及之前取得的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上学信网免费申请);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各报名点整理、汇总考生报考资料后统一报送赣州考点(时间安排见附件3),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和确认。
六、缴费方式
2023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收缴考生考试费,请各报名点提前告知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生。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10日。
七、考试时间
2023年7月1-2日。
八、其他
(一)对国家规定必须具有执业资格方可报考的专业,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执业类别组织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查,确保考生执业地点与申报单位一致。
(二)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采用网上打印方式发放,考生可于考前5天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精心组织,相互配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考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宁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0日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2023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ingdu.gov.cn/ndxxxgk/c100806/202304/daa90e122ff4423c8779ae03c0063ae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