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该在当年度内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分。网络培训网站“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https://kjgl.xjcz.gov.cn/accNet/index/toHome.htm)。
(三)各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和督促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四)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具体根据各单位继续教育整体完成情况比例扣减单位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分值。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汇总本单位所有会计人员及其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并按要求填报《2023年度部门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12月20日前反馈至县财政局综合科。
原文标题:关于做好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文章链接:http://www.yuli.gov.cn/xjylx/c111260/202304/bcde6a7cb1e645589d1254c2463483e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