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时间为4月12日~21日。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收费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2元标准、主观题按每人每科68元标准、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原文标题:关于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3/4/9/art_57268_108571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