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石家庄市会计继续教育时间
2023年度会计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应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
2023年河北石家庄市会计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执行。
专业科目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财会〔2022〕35号)执行。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石家庄市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文章链接:http://czt.hebei.gov.cn/kjfw/gs/sjz/202303/t20230327_17747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