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按照《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关于2022年眉山市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的公告》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试测评、考察和体检等程序,经研究确定2名同志为拟聘任人选,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任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任;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8—37622505
原文标题: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关于彭山区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拟聘任人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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