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需要,大连市教育局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中,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教师和校长到连工作,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和校长共7人,其中,高中校长2名,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教师各1名。
二、应聘条件
应聘者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此外:
(一)应聘教师另须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聘任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男45周岁以下(即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工作单位为坐落在地级市及以上城市的省级重点高中,并在其任教5年以上。
2、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或模范教师)称号的特级教师。
3、高中实施新课程改革以来,在全国性教育教学刊物或核心性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3篇以上。
4、学科教学成绩突出,在本地区、本省乃至全国的教育教学中享有很高知名度。
(二)应聘校长另须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2、在地级市及以上城市担任省级重点高中或省级示范性高中校长工作3年以上。
3、具有省级以上先进教育工作者或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4、学校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在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高中实施新课程改革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科研论文或单独著作,所在单位教育教学工作获得过省级(含省级)以上奖项。
5、应聘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国外留学经历或外语水平较高者优先。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大连市教育局依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通过《中国教育报》等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招。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由大连市教育局组织人事部门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简章,在《中国教育报》,“大连教育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16日—2月22日
2、报名时提交材料:
⑴应聘教师应提交的材料有:大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校长)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聘任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师(或模范教师)证书,特级教师证书,高中实施新课程改革以来在全国性教育教学刊物或核心性刊物上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以上证件或证明材料的A4纸复印件一份)。
⑵应聘校长应提交的材料有:大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校长)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省级以上先进教育工作者或特级教师证书,所在单位教育教学工作获得的省级(含省级)以上奖项证书,高中实施新课程改革以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单独著作的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以上证件或证明材料的A4纸复印件一份)。
有国外经历的和外语水平较高者请提供相关留学证明和外语水平等级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一份。
3、报名方式:
⑴网上报名。报名者将需提交的材料以电子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edu_rh@dl.gov.cn.
⑵邮政投递。报名者通过邮政系统将需报送的纸质材料以挂号或快递等稳妥方式,邮递到“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19号,大连市教育局人事处邵正建收”,邮政编码:116021。
4、由大连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对报名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受理并登记。
(三)面试、考核及体检
大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委对报名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校长的管理学校能力)进行面试,并到应聘者单位及其单位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专门考核。同时,组织应聘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四)资格复审、公示和办理手续
经面试、考核及体检合格者,由大连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对其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再次进行审验确认,通过复审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办理相关调转手续。
五、相关待遇政策
大连市教育局为本次招聘的高层次教师(校长)提供如下待遇:
1、所招聘的教师(校长)安排到大连市教育局直属重点高中工作。招聘到校长岗位的,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暂在副校长岗位工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安排到校长岗位工作。
2、所招聘的教师享受优秀人才性安家费20万元,所招聘的校长享受性安家费30万元。
3、所招聘的教师(校长)可直接兑现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4、所招聘人员的配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或高中、中专)教师资格的,予以协助安置工作,其子女在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就学的,协助联系安排就近学校就读。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及证件要求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和录用资格。
2、大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411-84603231.
投诉电话:0411-84649456
大连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