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宝市教发〔2022〕108号)和《2022年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公告第1号)精神及有关规定,现将宝鸡高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1.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
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辖区内户籍、在辖区内购房入住的适龄儿童以及辖区内随迁人员子女。
(二)初中招生
1.具有辖区内户籍、在辖区内购房入住的小学毕业生。
2.户籍属高新区需返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3.辖区内随迁子女需在高新区入学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2.招生办法
按照“划定学区,免试就近;相对稳定,动态管理;广泛宣传,确保公开;统筹协调,确保公平;社会监督,确保公正”和“户籍登记为主、购房入住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入学登记原则,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小学、初中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3.学区划分
(一)初中学区
1.高新中学:茵香河以东、滨河路以南、和谐路(高新4路)北段以西、渭滨大道以北(原有子校的企事业单位员工子女原则上在原子校就读);马营镇郭家崖村、臻和天下小区、悦城小区、聚旺峯尚小区。
2.高新一中:马营镇辖区各村;清水河以西、滨河路以南、和谐路北段(高新4路)以东、渭滨大道以南、大学路(高新2路)南段以东、塬北大道以北。
3.高新二中(八鱼初中):八鱼镇辖区。在学位允许条件下,向清水河以西延伸,接收部分小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4.高新三中(磻溪初中):磻溪镇辖区。
5.千河九年制学校(初中部):千河镇辖区。
6.天王初中:天王镇辖区。
7.钓渭初中:钓渭镇辖区,含宝鸡法士特公司住宅区。
8.宝钛子校(含小学段):宝钛集团厂区及住宅区。根据实际,就近接收清庵堡、温泉(含原杨家山、廖家沟、姚家岭)、黄家山等村及清水河以西部分小区义务教育适龄少年儿童。
(二)小学学区
1.高新小学:茵香河以东、滨河路以南、创新路(高新1路)以西、渭滨大道以北;马营镇凉泉村、郭家崖村部分适龄儿童;延伸至悦城小区、聚旺峯尚小区、臻和天下小区。
2.高新一小:和谐路(高新4路)以东、滨河路以南、钛谷路(高新8路)以西、高新大道以北。
3.高新二小:创新路(高新1路)以东、滨河路以南、和谐路(高新4路)以西、渭滨大道以北;马营镇明星、东星、郭家崖村部分适龄儿童;延伸至高新首府小区、臻和天下小区、万晟荣曜景城小区。
4.高新三小东校区:和谐路(高新4路)南段以东、渭滨大道以南、东沙河南段(东沙河与渭滨大道交叉口以南)以西、塬北大道以北。
高新三小西校区:大学路(高新2路)南段以东、站前大道以南、和谐路南段(高新4路)以西、马营大道以北;和谐路(高新4路)以东、高新大道以南、蟠龙路(高新5路)以西、渭滨大道以北(含左岸新城小区);马营镇原朴西(朴东)村,朴南、下沟(含洙浴)、柘沟、袁家坪村。
5.高新四小:科技路(高新11路)以东、高新大道以南、育才路(高新14路)以西、渭滨大道以北;阳光上东小区、恒大御景湾小区,蓝光雍锦半岛小区;八鱼镇姬家殿村、孙家滩村,原磻溪镇潘家湾小学学区部分适龄儿童。
6.高新五小:钛谷路(高新8路)以东、滨河路以南、科技路(高新11路)以西、高新大道以北(原有子校的企业员工子女原则上在原子校就读)。
7.高新六小西校区:大学路(高新2路)南段以东、钛谷路(高新8路)以西;高新小学、一小、二小、三小学区内不完全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原马营镇旭光小学部分学区。
8.高新七小:育才路(高新14路)以东、马尾河以西及八鱼镇淡家村中心小学原学区;原磻溪镇潘家湾小学学区部分适龄儿童。
9.高新八小:城虢和院、如园城市运动公园小区及吉利公司等周边企业员工子女,磻溪镇中心小学原学区。
10.高新九小:千渭上居小区、紫御华庭小区、一号公园小区,学位允许情况下向三迪金域高新小区延伸;原千河镇魏家崖小学、磻溪镇潘家湾小学学区部分适龄儿童。
11.高新十小:蟠龙路(高新5路)以东、高新大道以南、科技路(高新11路)以西、渭滨大道以北;在学位允许情况下向周边小区延伸。
12.高新凤师实验小学:科技路(高新11路)以东、滨河路以南、马尾河以西、高新大道以北。
13.马营镇永清小学:兴业路(高新7路)以东、清水河以西及原学区;蓝光雍锦半岛小区部分业主子女。
14.其他小学:由各镇根据网点布局情况规划。
(三)几点说明
1.高新一中、高新三小2022年秋季起转制为公办学校,新生按学区划片招生,不再招收学区外学生。
2.高新三小东校区因故不能如期交付使用,东校区学区内新生统一暂在三小西校区就读。
3.根据高新区学校网点布局规划,2022年秋季千河镇魏家崖小学和磻溪镇潘家湾小学撤并,原学区内学生根据家长意愿就近入学。
4.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
高新区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家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2年8月10日8:00至8月12日18:00,按照《2022年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公告第1号)》登录“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我要报名”栏目,按照高新区小学、初中学区划分范围和所属政策类别,选择一所学校并准确提交新生入学报名相关信息。
学生的身份证号是检索信息,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根据户口和住房(居住地)所在学区,只能选择学区内一所小学或初中填报志愿。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按时填报或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视作报名不成功,孩子学位由区教体局在线上报名注册结束后统筹安排。
(二)网上预录
网上报名结束后,全区各小学8月13日至8月17日对“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网上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分类,按录取类别进行网上审核预录,8月18日起通过“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家长报名后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微信方式通知学区内适龄儿童家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分批分时段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初中8月13日至8月15日进行网上审核预录,并通过“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微信方式通知学区内适龄儿童家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分批分时段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随迁人员居住地学区学校若无空余学位,则由学区学校通过“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微信或其它方式通知随迁人员子女家长到指定的公办学校审核登记。原则上城区小学适龄随迁子女居住地属茵香河以东、高新4路以西的地区,在高新六小西校区审核登记;居住地属高新4路以东、高新8路以西地区,在马营镇永清小学审核登记;居住地属高新8路以东、高新14路以西地区,在高新七小审核登记。城区初中适龄随迁子女统一在高新二中(八鱼中学)审核登记。
(三)现场审核
全区初中现场审核时间统一为8月16日至8月20日,小学现场审核时间统一为8月21日至8月25日。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学校微信通知时间,带领适龄儿童,携带相关资料证明,在所属学区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所需资料(具体见相关学校公告):(1)政策优待类:优待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户口本。(2)学区房户一致类:户口本、房产证(特殊情况需要其余证明材料的按照学校要求携带)。(3)学区有户无房类: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合同)、学区内居住证明。(4)学区有房无户类:房产证(特殊情况需要其余证明材料的按照学校要求携带)、户口本。(5)随迁人员类:居住证(含居住地派出所发放的居住证办理回执)、居住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户口本原件、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同时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
(四)注册录取
现场审核符合学区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校进行注册登记,发放《入学通知书》。审核中若报名信息与证件不符,不符合学校录取条件,则由学校登记相关信息后统一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新生入学
2022年9月1日义务教育学校组织新生入学。
5.特殊群体儿童入学
(一)享有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驻外外交人员子女、援外医疗队队员子女以及港澳台地区学生、来陕工作的外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相关学校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优先录取。
(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各学校依法保障学区内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在学区学校随班就读;对于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要动员协助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要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三)其他群体儿童少年。各学校要妥善做好学区内脱贫家庭子女、易地扶贫搬迁子女、孤儿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有保障”。
6.疫情防控工作
招生工作进行中,特别是现场审核期间,各校要根据近期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科学划分审核日程,分小区、分批次、分时段开展工作,原则上1名学生只允许1名监护人陪同,落实好查验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和行程卡)、测温、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生工作安全高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
3780134
3780139
378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