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贵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贵港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经过层层遴选、推荐和评审,确定莫子英等247名同志为贵港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培养对象。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8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送达或邮寄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4573758)或贵港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4573268),直接送达以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邮政编码:5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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