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2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通知》(闽教师〔2022〕27号)精神,经各县(市、区)遴选推荐,并经我局组织评审,现将拟向省上推荐的2022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名单附后)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2年6月6日起至6月10日止。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与南平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0599-8814060、8832344)。
通讯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49号南林商务楼4号楼;邮编:354200。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2022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通知》(闽教师〔2022〕27号)精神,经各县(市、区)遴选推荐,并经我局组织评审,现将拟向省上推荐的2022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名单附后)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2年6月6日起至6月10日止。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与南平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0599-8814060、883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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