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师范定向类考生的录取
报考师范定向类考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我市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70%,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县(区)划定,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分县(区)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县(区)可根据实际需求,按男女性别比例大体相当原则,申报招生计划,着力*乡村教师性别结构性矛盾。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2号)要求,报考师范定向类考生要进行面试和体检。
1.体检。由县(区)教育局组织师范定向类考生按省教育厅的要求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执行,体检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并将体检结果录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数据库,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备案。
2.面试。由县(区)教育局组织体检合格的师范定向类考生进行面试。体检结果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体检和面试合格,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公示。面试工作结束后,县(区)教育考试机构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检、面试结果进行预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预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区)教育局签订一式四份的全省统一制定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明确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院校和学生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解除协议、违约处理、定向就业乡村学校、报名条件等内容,并由县(区)教育、编制、发改、人社、财政部门盖章确认。
4.录取。各县(区)教育局必须在重点高中录取前上报预录考生名单,市教育考试中心对各县(区)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无误后加盖市教育局公章,由招生学校到省教育考试院中招处办理录取手续。
5.定向乡镇生源不足,可以调剂,其办法由县(区)制定并进行公示。
考生体检和面试收费标准按市发改委有关批复文件执行。
师范定向类考生的录取工作必须在7月5日前完成。报考师范定向类考生填报志愿并录取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后,不再录取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今年,我市定向师范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委托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培养,特殊教育委托南昌豫章师范学院培养。
(二)普通高中录取
1.分数线划定
录取省重点(含重点建设)高中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要达B等(含)以上。
录取一般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要达C等(含)以上。
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省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统一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对市直高中划定统招或均衡录取分数线;对县(区)省重点高中,划定统招分数线和均衡录取分数线。一般高中、民办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由县(区)教育考试机构划定(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再统一公布。
2.录取批次顺序
今年普通高中录取工作集中在7月份分批次完成。根据“公民同招”原则,市教育考试中心严格按考生的志愿顺序、先统招均衡后自主招生、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计划,分批次对所有公民办学校进行择优录取。录取结果不允许放弃,放弃志愿录取即意味放弃就读普通高中。已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学校录取。市教育考试中心在招生平台录取的结果将是各校建立普通高中学籍的凭据。
普通高中的录取:提前录取批次为江西海军航空实验班、师范定向生、萍乡飞行员实验班;第一批次录取为萍乡中学、湘东中学、芦溪中学、上栗中学、莲花中学;第二批次录取为萍乡三中、安源中学、麻山中学;第三批次录取为大安中学和民办普通高中。
3.录取办法
①江西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录取:由南昌二中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海军航空实验班招录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2〕6号),提前招生。
②飞行员实验班录取:凡志愿就读萍乡飞行员实验班(设在芦溪中学,咨询电话:0799-7551987)的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所要求的分数,体检合格,由招生学校统一出具名单,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批后提前办理录取手续。已被飞行员实验班录取的考生,不允许放弃录取,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学校录取。
③自主招生录取:各校自主招生方案须在5月底前送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批、备案后及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方案必须包含录取计划、专业分配、测试方法、录取程序、培养方式等。
各招生学校于6月底前,根据考生填报的招生志愿、测试成绩和学考成绩,择优选择考生,完成自主招生报名工作。7月5日左右,全市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由各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测试,专业设置为体育、艺术(声乐、器乐、舞蹈、体育舞蹈、传媒)、美术专业及小语种等。
实施自主招生是多元化招生改革的需要,也是学校实现特色办学、培养多层次人才的有益补充。各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列于本批次统招或均衡招生之后。自主招生文化录取分数线在各招生学校的统招或均衡线下100分之内划定,同时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设定本校自主招生文化录取分数线,并报请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提前向社会公布。体育尖子生的录取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下100分。
为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加快高水平运动员引进培养,市体育局和市教育局继续批准萍乡市体校与萍乡三中、安源中学合作招收高水平体育运动员。招生范围为:初中阶段参加江西省运动会和江西省青少年锦标赛获得单项前三名、团体项目前四名的运动员;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的运动员;根据我市体育运动项目需要市体育局从外省引进的高水平运动员。高水平体育运动员的录取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下200分。
④统招生录取:根据重点高中的招生范围,先录取统招计划,再录取均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市今年继续将优质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按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均衡招生。根据指标到校的要求,从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开始,适时推进严格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政策,积极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均衡招生指标到校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制定下发。
萍乡中学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学考成绩和志愿排序,在招生平台进行统招、均衡招生和自主招生录取。
萍乡三中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学考成绩和志愿排序,在招生平台进行统招和自主招生录取。
县(区)重点高中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学考成绩和志愿排
序,在招生平台进行统招、均衡招生和自主招生录取。
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学考成绩和志愿排序,在招生平台进行统招录取。若生源不足,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降分录取(不得低于全市统一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直至完成统招计划。民办高中若有缺额,报请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安排跨县(区)补齐生源。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进行线下招生。
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加强“人籍分离”考生的资格审查,坚决防止学校变相“掐尖”招生,禁止“中考移民”。对考生通过临时转户籍、挂 靠户籍或无正当理由转移户籍等方式,借“随迁子女”名义在省内跨设区市就读的,不开具成绩证明,不审批转录申请。在我市参加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如需返回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就读,须提供考生当地户籍证明或当地高中具有跨省市招生资格批准文件。
对在外省、外市参加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回户籍所在地录取的随迁子女,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学生考试所在地录取分数线(区分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学生分数,结合本地录取分数线,按成绩占比进行换算,并严格按照户籍一致原则录取到本地相应高中。考生需在7月30日前提供市级考试成绩证明、市级录取分数证明、户口簿复印页,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汇总后向省教育厅单独申请招生计划,并办理备案手续。
各批次录取后,市教育考试中心将提供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新生花名册、全市统一制定的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上标明考生姓名、录取学校、毕业学校、学籍号、考试成绩、录取类型、录取编号和报到时间等,并加盖萍乡市教育考试中心公章。录取通知书是考生录取到普通高中的最重要凭据,也是办理高中学籍的重要依据。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新生录取通知书的管理,要尽快、妥善、安全发放到考生手中,严禁自行制定、滥发学校录取通知书。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登录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进行核实和确认。
(三)中专高职类录取
非师范定向五年制高职和专科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实行“志愿录取”和“自主招生”,统一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办理录取手续。
①普通中专招收参加了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招生学校凭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序号,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注册录取手续;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入学的学生,由普通中专学校将考生基本信息录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并在系统中进行学籍核查,对于查询不到学籍信息或学籍信息有误的,由普通中专学校收集相关学籍证明材料,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②中职学校的录取。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考生填报的中职学校志愿进行录取,依据排序名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志愿批次录取结束后,如未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志愿征集,中职学校可实行自主招生,并统一在江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结果作为新生学籍注册信息的依据。
③高中生的转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精神,普通高中在校生如需转入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非师范专业就读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凭学籍档案直接转入一年级跟班就读,二年级及三年级学生凭学籍档案转录应在校学习满2年。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凭高中毕业证原件录取到三年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非师范专业就读的学制为一年,且不得参加“三校生”高考。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凭学籍档案转录到普通中专不同专业参照普通高中办理。
各职业院校严禁招收外省户籍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就读一年制中职,停止二年制高中转录师范类专业招生。
本科高校不得招收各类形式的中职教育学生,不得招收初中毕业起点的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学生;高职院校停止招收初中毕业起点的三年制中职教育学生(江西艺术职业学院部分艺术类专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