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呈现方式:我市中考各考试科目成绩以A、B、C、D、E五个等级呈现。等级赋予方式:毕业成绩以每科总分成绩的40%为及格标准,先将各个科目及格标准以下的分数划定为E等级(即不及格等级),再将及格标准以上的人数按分数从高到低,分别占25%的比例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我市中考成绩等级发布与普通高中录取同步进行,申请复核成绩等级的考生在6月26日17:00前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书(逾期不再接收成绩复核申请),7月1日前,由县(市、区)招考机构将成绩等级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