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是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巩固“双减”成果、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营造良好教育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是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立足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寒假期间有偿补课治理方案。要结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7号)精神,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
二、多措并举,加大宣传教育
对全体中小学教师进行政策宣传和法纪教育,划清严禁有偿补课的红线,坚决制止在职教师在校外辅导机构或向辅导机构变相介绍生源、提供信息等各种违规行为。各中小学校要通过签订教师责任书、《寒假期间拒绝参加学科类培训的书》、《寒假期间禁止参与学科类培训的告知书》、悬挂张贴“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标语等措施,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教育广大中小学教师讲大局、明要求、守规矩,自觉抵制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成才观,自觉拒绝有偿补课。
三、强化监督,开展专项治理
市教育局将对寒假期间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投诉及舆情实施重点监控,并及时反馈至有关单位查处,同时把寒假治理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纳入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督导检查及年度工作目标考评的的重要内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扎实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对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要按照《河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和疫情防控要求,严肃查处,并追究所在学校校长责任。各地要成立专项治理检查组,在辖区内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所属学校有偿补课治理开展情况、师德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情况、举报事项的查处情况等,并于2021年2月20日前将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情况总结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邮箱:hnnysx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