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申请正式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由专家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的规定,市委教育工委、市教体局起草了《绵阳市民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绵阳市民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为确保绵阳市民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评议委员会科学、规范、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更加贴近民生、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市委教育工委、市教体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反馈至市教体局法规科联系人邮箱,并写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2210692,邮箱:912839485@qq.com。
附件1 绵阳市民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绵阳市民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3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名单.docx
附件4 首届绵阳市民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候选人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