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考生: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现就乌兰察布市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录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体检于2021年11月18日、19日分两天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参加体检的考生于每日早晨7:00前到达乌兰察布市奥威广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恩和路大街199号)报到,报到后现场通知体检地点。
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考生进入体检医院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体检区。体检过程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来(返)我市前14天内有涉疫城市旅居史的,应提供体检当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来(返)我市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如实申报,并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三、有关要求
1.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费500元(具体以医院实收为准,微信支付),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3.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二寸蓝色免冠照片1张。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穿宽松衣服、尽量不带首饰,便于查体。
5.不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6.考生必须遵守体检工作纪律,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陪同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7.体检后五个工作日内未接到复检或体检不合格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
8.考生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474—832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