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和《福建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同志符合招考职位的报名条件和回避规定,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点击查看)
公示期间,若有疑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及时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9月23日。
监督电话:
宁德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0593-12380;
宁德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0593-2870935。
招录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电话:
屏南县委组织部公务员一股,0593-3385633。
【公示】
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归口上报拟录用人员名单,由省考录办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录用】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发《录用通知书》。考生一经录用,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并报到上班。报到时,新录用公务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所载照片必须和本人一致。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档案转接等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
本次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入上级机关或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另外,职位表中有具体服务期限和处所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