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浙江考区合格人员名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1〕7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度浙江考区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9日止)。(具体名单点击查看)
如对报考资格异议请联系:0571-87059181。
相关阅读:成绩有效规定
根据2020年2月28日新颁布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免考基础科目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专业科目成绩按照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