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经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反映。(具体名单点击查看)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16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69-89811934
【公示】
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归口上报拟录用人员名单,由省考录办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录用】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发《录用通知书》。考生一经录用,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并报到上班。报到时,新录用公务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所载照片必须和本人一致。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档案转接等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
本次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入上级机关或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另外,职位表中有具体服务期限和处所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