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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21年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公务员录用考试有关注意事项

2021-06-25 16:02:00 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导语】©忧考网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公务员录用考试有关注意事项已发布,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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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21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中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招生有关政策规定,现就该志愿进行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笔试:6月30日;

  面试:7月3日。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

  笔试、面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省公安厅将于我省提前批次志愿填报结束后,以电话方式通知符合公务员录用考试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

  2、请填报该志愿的考生,在6月29日当天保持手机畅通,确保能及时接到考试通知。如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接听电话,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外地考生可提前安排赴哈行程并做好应考准备。

  咨询电话:15636095186

  黑龙江省公安厅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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