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听说测试)、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技能、信息技术等12科,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3科。英语总分为120分,其中听说测试40分,笔试80分;其它各科总分分值不变,各学科等级划分办法不变。
地方与学校课程相关内容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再单独作为科目呈现。
考生成绩属个人隐私,各县市区要通过适当方式将考生考试成绩通知本人,考试成绩只能用等级表达,严禁用原始分数、点数等其它表达形式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