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辽宁省高考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1〕14号)文件精神,经各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我市有63名考生符合“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加分条件,有3名考生符合“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分条件,有1名考生符合“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条件。现将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1年6月9日至6月18日)。本公示发布后,如对公示的考生有不同意见,请电话或书面向葫芦岛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
地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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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3110305
葫芦岛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