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试时间
面试(试讲)时间:2021年5月20日--6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通知考生本人。面试人员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携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但必须在2021年7月20日前提交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如上述证件与面试名单信息或网报信息不符或证件有虚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本次招聘考试的最终成绩由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率计算生成,即:总分=笔试成绩÷1.5×40%+面试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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