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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西藏中考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应用规定

2021-05-17 17:38: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语】®无忧考网从西藏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1年西藏中考招生工作的通知》得知, 2021年西藏中考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应用规定已公布,具体如下:

  


  (一)成绩使用办法

  按“学科成绩、实验成绩、体育成绩、政策加分、加试成绩”分类存储并统一管理,最终合算并生成招生录取所需总成绩。

  1.学科成绩、实验成绩、体育成绩须来源于学考信息系统,仅限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当年使用。学业科目组设定为以下两类:

  学业科目组A(11门):语文、藏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含实操)、化学(含实操)、生物(含实操)、体育与健康。(语文和藏语文学科各按50%计算成绩)

  学业科目组B(10门):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含实操)、化学(含实操)、生物(含实操)、体育与健康。(语文学科按100%计算成绩)

  2.政策加分来源于审核通过的信息,报考内地西藏高中班(校)不含政策加分。

  3.加试成绩由招生计划核准通过的自主招生学校提供,仅用于自主招生批次,须于7月20日前提供,是否自行组织加试由招生学校确定,加试成绩须面向社会公示。

  4.总成绩以各项成绩(四舍五入)相加计算,并以“语文(语文+藏语文)、数学、外语”依次作为小数点后9位数据保留。

  (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须来源于学考信息系统,以各学期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写实记录为依据,作为考生录取的参考依据和档案信息。招生学校除依据成绩外,还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确定是否招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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