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考>导航 > 最新信息 >湖北 >随州

2021年湖北随州中考招生录取规定

2021-05-14 14:52:00 来源:随州市教育局
【导语】®无忧考网从随州市教育局发布的《2021年湖北随州中考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得知,2021年湖北随州中考招生录取规定 已公布,具体如下:

  


  (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遵循考生志愿和依批次顺序录取。

  2.普通高中只能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任何学校不得录取未填报该校志愿的学生。

  3.最低分并列录取规则。各批次根据考生分数、志愿和招生计划,在相应批次最低录取资格线之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中考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考生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

  4.对招录不足的学校,在该校所在批次录取结束后,由学校在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在下一批次录取前,报市教育考试中心批准录取。对个别学校在线上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情况下,经学校申请,市招考委批准,可在同批次线下20分以内征集志愿。对在乡镇(办事处)所在地的普通高中,因在批次线上生愿不足,可在同批次线下降低40分递补、征集志愿录取学生。

  5.民办普通高中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校,必须依据市教育考试中心投档的预录名单通知学生家长在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缴费办理录取手续。如遇学生及家长放弃录取,由市教育考试中心递补投档。若志愿不足,由学校征集志愿报市教育考试中心核准,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录取对象,办理录取手续。

  6.户籍在我市、在省内其他市(州)参加中考、回随州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须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成绩达到的批次证明,在学校招生计划内办理对等预录取手续,报省教育厅审批。户籍在我市、在外省参加中考、回随州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应在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初中学籍证明,在外省市(州)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中考成绩及成绩达到的批次证明,经市招考机构审核同意后,在学校招生计划内办理对等预录取手续,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7.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依据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批准的该校录取新生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学生凭市教育考试中心核准、学校发放的《随州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和中考准考证到录取学校报名就读,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生按省教育厅规定在学籍管理网上确认注册学籍。

  凡逾期不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者,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按《湖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处理,概由违规学校或违规学生及其家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8.普通高中录取批次

  (1)提前批: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等。

  (2)第一批次:随州市一中、随州市二中、随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市二中国际部)、随县一中、广水市一中、曾都区一中。

  (3)第二批次:随州市欧阳修中学、随州市汉东中学、随州市实验中学、随州市白云高中、随县二中、广水市实验高中、广水市二中、广水市四中、广水市育才高中、广水市益众高中、广水市文华高中、曾都区二中、随州市烈山中学、随州市行知高级中学。

  9.录取日程安排

  7月2日前,市教育考试中心向各县(市、区)下发考生网络填报志愿的初始用户名和密码。

  7月5日前,市招考办公布考生成绩、批次资格线和“名额分配生”名单。

  7月8日-10日,填报志愿。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监控网报志愿信息,适时反馈给县(市、区)招考机构查漏、纠错、督办到位。

  7月12日-13日,报送网报志愿信息盘,市教育考试中心确认网报志愿信息。

  7月15日,提前批录取。

  7月15日-16日,办理第一批次学校录取手续。

  7月15日-18日,随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市二中国际部)通知预录学生、家长缴费。

  7月19日,办理随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录取手续。

  7月20日,办理第一批次学校补录手续。

  7月22日-23日,办理第二批次公办学校录取手续;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预录名单投档。

  7月22日-26日,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通知预录学生、家长缴费。

  7月28日,办理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手续。

  7月29日-30日,办理第二批次学校补录手续。

  (二)中职学校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3+2”五年制高职学校(专业)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2021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所有有意就读中职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统一网上填报志愿,中职学校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按志愿录取。往届毕业生凭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办理录取手续。中职学校录取可以分两段,集中录取时间与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间同步,补录截止时间为8月下旬。禁止在普通高中就读注册中职学籍。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联合办学招生,不得招收外省生源学生。

湖北随州中考试题推荐
中考湖北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